以腾退为由就能强行拆房吗?圣运律师助力成功获赔!

发布时间:2023-10-24 10:09:30 作者:

北京的刘女士,征收补偿没谈拢房子就被街道办以腾退的名义强拆了,经过维权,最终获得合理赔偿。今天圣运律师结合这起案例为大家进行详细解读。

北京的刘女士,征收补偿没谈拢房子就被街道办以腾退的名义强拆了,经过维权,最终获得合理赔偿。今天圣运律师结合这起案例为大家进行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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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刘女士是北京市某村的村民,在村里合法拥有宅基地和房屋。几年前,当地进行征收,因未与街道办事处就补偿问题达成一致,街道办想出一个“好办法”加快征收进度:街道办责成并要求当地村委会履行民主程序,以影响腾退工作整体进度为由对刘女士实施帮腾。

 

随后,当地村委会召开了村民代表会,通过了对刘女士等未腾退户进行帮腾事项,并与拆迁公司签订《委托协议书》,实施具体帮腾、拆除房屋工作。刘女士的房屋就被这样强制拆除了。不仅如此,屋内的设备物品也被损坏,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苦闷的刘女士经慎重考虑后,选择了向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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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房子被拆了,先找出是谁拆了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情况后,制订详细的办案计划,以获得合理赔偿为维权目标,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迅速开展了相关的系列程序。房子被拆了,要先找出具体的拆除实施单位,才能进行下一步的赔偿程序。

 

于是,律师协助刘女士向公安机关提起了查处程序,确认街道办为强拆行为的实施主体。

 

 

2

提起诉讼程序,确认拆除违法!

 

在提起查处程序过程中,团队律师协助刘女士向各级政府部门提起信息公开,获取了征收文件以核查此次征收的合法性,经查看和梳理文件资料,律师发现,街道办的强拆行为在程序和实体上均违法,这不仅严重侵犯了刘女士的合法权益,也给刘女士及其家人造成了严重精神损害。

 

为了维护刘女士的合法权益,律师协助她提起了诉讼程序,并提起行政诉讼,经共同努力,法院认为,在刘女士没有取得补偿和安置的情况下,法律法规未赋予街道办强制拆除房屋的职权,最终判决确认街道办实施的强拆行为违法,这为刘女士日后能获得合理赔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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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法院确认拆除违法并进行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侵犯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公民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行政机关应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本案中,既然街道办的强拆行为已经被判决确认违法,街道办应当对强拆行为给刘女士造成的直接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赔偿方式及数额,律师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对此也有明确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本案中,既然刘女士的涉案房屋已经灭失,客观上无法恢复原状,那街道办应当给付相应的赔偿金。房屋被拆迁,评估公司也根据被拆房屋的价值进行了评估并作出了估价结果报告,对房屋建筑面积、房屋装修、设备及附属物等相关内容进行评估,赔偿可以以此为参考依据。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圣运律师的意见,综合各项因素,判决北京市某区街道办事赔偿刘女士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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