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23 17:50:56 作者:圣运律师
强拆中公安机关的职责,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整理强拆中公安机关的职责的相关法律知识,猜您可能还想了解关于●强拆中公安机关的职责和义务●强拆中公安机关的职责有哪些●强拆公安机关能否出面。
采取强制措施是法院的工作,公安机关只是负责现场秩序
由城市规划部门拆除违章建筑。 只有当现场发生了特情时,公安机关才会出动
1)行政强迁,经区、县房地局申请,由区、县人民政府责成区、县房地局和公安机关等有关机关部门实施的强迁;根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实施强知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道关办理证据保全。 2)司法强迁,由区、县房地局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实施的强迁。 实施强迁的同时,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的补偿安置同时实施。 强制拆迁的程序: 一、工作程序: 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申请 → 审查 → 组织听证 → 报批 → 证据保回全 → 实施 二、强制拆迁条件: 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并送达拆迁当事人; 2、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超过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未搬迁; 3、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作了补偿安置或提供周转用房的; 4、拆迁人依法向公证机关办理证答据保全的; 5、有要求必须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理由的。
强制拆迁的注意事项具体如下:1、组织强制拆迁的力量。如果强制拆迁户数较多、难度较大,需要组织相应的力量协助执行。在实际工作中,通常是组织当地的公安警察和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多方面人员,配合做好工作。2、强制拆迁涉及被拆迁户的切身利益,是重大而严肃的执法活动,实施时应着重把握好下列法律环节:(1)先行告诫说服。在强制拆除之前,仍应由拆迁人、拆迁主管部门、基层组织和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对被拆迁户进行说服,讲清道理,说明利害关系,尽可能促使被拆迁人户权衡得失,转变思想,主动让房拆除。对确实无法说通的,再实施强制拆除。(2)全面保全证据。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的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强制拆除房屋前,应请公证人员到场,对被拆迁户的房屋、家具等财产状况予以录像、照相、做好记录、登记在册,并且由有关人员签名确认,以防产生争议时备查。(3)妥善保管财物。拆房时,须通知被拆迁户家庭成员及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所在的单位负责人到场,将被拆迁户的财产逐一清点登记,并由上述人员和强制拆迁工作人员签名后,交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不肯接收的,可集中统一保管或提存,不能损坏,更不能丢失。(4)保障人身安全。注意被拆迁户的思想动态,随时劝解。对确有阻碍强制拆房、行为过激、情节严重的被拆迁户或其他人员,可依法由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确保各方人身安全。(5)事后跟踪。实施强制拆迁后,房屋虽拆除了,但并不等于矛盾解决了,还往往会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有争议的情况下,又形成拆迁人与拆迁主管部门、当地人民政府之间的争议,有关部门、单位应当继续跟踪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对被拆迁户所提的具有合理因素的要求,仍应重视考虑。被拆迁人所在的基层组织、单位负责人应对被拆迁人多加关心,深入细致地对其讲解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帮助沟通思想,理顺情绪。拆迁主管部门应继续召集拆迁人员和被拆迁人进行调解,以求达成一致。被拆迁人上访时,有关部门应了解情况,掌握法规、政策、有针对性地宣传引导等。
公安机关的职责是法律法规明确赋予公安机关的权力,同时又是一种义务,公安机关必须履行,不像法律赋予我们自然人的权利,可以放弃。公安机关如果不履行自己的权力,抑或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就应承担相应的职责。还有,此处公安机关的职责并非职业职责。要知道,公检法是三个国家机关,彼此间相互制裁、相互监督,保证国家司法权力的正确行使。其职责是法律法规明确赋予的,具有国家权威性及强制性,不是由公安机关自己制定的。
(一)公安机关的基本任务:
(1)维护国家安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
(3)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
(4)保护公共财产和个人合法财产;
(5)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试着说一说;1、职责等同与任务:比如公安机关有打击犯罪的职责,同时这也是任务;2、职责又不等同于任务;有些任务是职责以外的:比如上级交给职责以外的工作任务,比如抗洪抢险。
有权管辖以及传唤。 根据法律规定,案件管辖一般为属地管辖,而属地管辖又可以是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管辖,以及案件发生地管辖。因而,公民的违章建筑所在地派出所,或者该违章建筑的公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都有管辖权。 甚至,派出所可以根据指定管辖规定,即上级的指定,对本案进行管辖。 派出所根据案件事实及其管辖规定,有权以传唤单方式,传唤案件当事人到派出所进行调查。
公安机关负责案件的侦查,取证,执行逮捕。检察院进行审查提起公诉。法院根据检察院的公诉,及证据开庭审理作出判决。三者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
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立即报警求助,同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在被侵害之后可以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强拆中公安机关的职责是什么
●强拆中公安机关的职责有哪些
●强拆公安机关能否出面
●强拆中公安机关的职责和义务
●强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么
●强拆公安局不受理的法律依据
●公安部门参与强拆
●强拆中公安机关的职责有哪些
●公安局参与强拆被判
●强拆公安机关不立案怎么办
●山西省高院房屋拆迁补偿一案,法院判决:政府拆迁行为不属治安行政案件,不属公安机关受案范围: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土地占用问题是否需要律师介入解决?,土地纠纷公安机关不能介入的法律依据: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接到公安机关协助调查的电话,应该怎么办?,公安局会打电话来让你协助调查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公安机关如何保护口供机密性?,警察会对口供保密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罪向公安机关什么部门举报?,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立案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拆迁公安机关?拆迁行政纠纷怎么处理?若是公安局强拆合法吗?: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法院判决:政府拆迁行为不属治安行政案件,不属公安机关受案范围,拆迁纠纷属于行政执法案件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来源:中国法院网-强拆中公安机关的职责,强拆中公安机关的职责是什么
投稿:张书奕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