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摇撞骗情节严重的司法解释,招摇撞骗罪司法解释: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发布时间:2024-07-21 18:39:12 作者:圣运律师

招摇撞骗情节严重的司法解释,招摇撞骗罪司法解释有哪些招摇撞骗罪的法律规定及其司法解释《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

一、招摇撞骗情节严重的司法解释

招摇撞骗罪司法解释有哪些

招摇撞骗罪的法律规定及其司法解释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武装部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实施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规定的犯罪行为,同时又构成逃税、诈骗、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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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司法解释对招摇撞骗罪的规定有哪些

司法解释对招摇撞骗罪的规定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实施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规定的犯罪行为,同时又构成逃税、诈骗、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冒充警务人员构成什么罪

冒充警务人员犯招摇撞骗罪。处罚如下:

1、冒充警务人员属于从重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未构成犯罪的,可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招摇撞骗罪构成要件如下:

1、招摇撞骗罪的主体方面,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招摇撞骗罪的主体;

2、招摇撞骗罪的客体方面,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

3、招摇撞骗罪的主观方面,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其犯罪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

4、招摇撞骗罪的客观方面,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

二、现在冒充警务人员犯什么罪

冒充警务人员犯招摇撞骗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扰乱社会治安罪怎么处罚?

扰乱社会治安罪:

1、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2、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武装部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实施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规定的犯罪行为,同时又构成逃税、诈骗、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招摇撞骗罪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对于招摇撞骗罪及处罚规定分为两款。

第一款是关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犯罪及处罚规定。根据本款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活动,损害国家机关形象,威信正常活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

这里规定的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职位,或者某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用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职位的行为,本款规定的犯罪行为冒充的对象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冒充的是非国家工作人员,不构成本罪,这里的招摇撞骗是指行为人为牟取的非法利益,以假冒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到处炫耀。我们利用利用人们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信任,骗取地位荣誉待遇以及玩弄女性等,根据情节轻重,本款对冒充国家工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犯罪进行了两档出行,一,一般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情节重视主要是指多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造成恶劣影响的,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形象威信的,造成被骗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等等。

第二款是关于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应当从重处罚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罚及对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情节,一般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量刑幅度内,以较重的刑罚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幅度内以较重的刑量刑处罚。

规定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主要是考虑到人民警察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的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的职责,与社会治安人民群众生活秩序有着密切的关系。有必要对人民警察的形象和威信给予特殊维护。

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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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李站波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招摇撞骗情节严重的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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