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18 08:51:13 作者:圣运律师
集体用地房是否可以强拆,在集体土地征收中涉及征收农民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各地政府也不得实施强制拆迁,而应当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在补偿决
在集体土地征收中涉及征收农民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各地政府也不得实施强制拆迁,而应当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大棚房强拆是否可诉
大棚房强拆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该行为可诉。《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是否可以强拆房屋
合法的可以。法院可以根据政府的征收补偿决定对未达成拆迁协议的被拆迁户实施强制执行。根据法律规定,被拆迁人与政府无法达成协议的,政府可以依法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被拆迁人应当按照决定规定的期限搬迁。如不服补偿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解决。如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大棚房被强拆如何上诉
(一)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起上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如果在一审判决中确认其承担义务的,也有权提起上诉。不服民事和经济纠纷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天;不服民事和经济纠纷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0天;上诉期从接到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天算起,逾期不得上诉。(二)上诉应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附上上诉状副本,并预交上诉费。上诉状应写明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姓名(法人应写明法人名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基本情况、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由和编号、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等。(三)上诉状一般应交原审人民法院,并依照规定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审人民法院转呈其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人也可以直接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违规大棚房强拆的赔偿
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所以,不存在违规大棚房强拆的赔偿问题。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无证房强拆后怎么赔偿
对城市房屋进行拆迁的时候,只有合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屋才能获得补偿,如果没有房产证的,有可能是违法建筑,是没有赔偿的。根据法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辟谣】无证房就可以随意强拆?真相:不是解析:无证房屋法律上没有明确的概念,但一般情况下就是指没有房屋产权证的房屋。一般来说,没有房屋产权证的原因有很多。即使是无证房屋也不能直接被认定为违建,因此,无证房屋也不一定就是违章建筑,自然不能被随意强拆。【提醒】对拆迁补偿有异议怎么处理?1、对拆迁补偿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2、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3、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该内容由 陈宏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在我国,强制拆除分为司法强拆和行政强拆。司法强拆是指由人民法院作出强拆的决定,再由行政机关去执行;行政强拆是指行政机关自主作出予以强制拆除的决定,并自主执行。根据现行《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国在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已经取消了行政强拆,即对被征收人的合法建筑不得进行行政强拆,只能进行司法强拆。换句话说,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必须要拿到法院作出的司法强拆裁定书,才能对房屋进行强制拆除。
因此,实践中,很多的强拆行为基本都是违法的!即使要拆除的房屋是非法的,拆迁人也要向法院提出申请,才可以进行强制执行。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
根据本条规定,如果被拆迁人的房屋本身就是违法的,私自占用土地进行建设的,则房屋征收部门可以作出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但是不能代替房屋的所有人去直接拆除。如果拆迁人假借所有人的名义,随便找一帮人把房屋给拆除了,还说自己是出于帮忙的心理,帮助被拆迁人节省拆迁费的,这种行为肯定也是违法的!
并且,如果被拆迁人的房子被政府认定为违法建筑,要求进行限期拆除的,根据第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被拆迁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也就是说,被拆迁人对政府认定的违法建筑通知书享有诉讼的权利,只要在收到限期拆除决定书的十五天内,都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该行政决定,并认定自己的房屋为合法建筑。
此外,如果当地的房屋征收部门确实实施了强制拆除的行为,给被拆迁人造成了损失,被拆迁人也不用慌张,法律也给予了相应的救济途径。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
综上所述,经过法律的规定,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不能被强拆的,只要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建筑是合法的房屋建筑,那么就算是行政拆除也不能强拆。必须要通过司法的手段。通过司法程序才能够拆除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其他一律都是不合法的。
集体土地商业房如果是合建筑,对该建筑进行强制拆除时,可以主张房屋价值补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用等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1、拆迁补偿决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2、经法院的立案审查,做出的拆迁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而且必须具有依法取得裁决职权的部门作出。,3、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并向被强制拆迁人下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手续。,4、只有在被拆迁人不自动拆除的情况下,才可以采取强制措施。,5、法院采取的强制措施,必须经过合法的审批。,在遇到拆迁时,要分清楚拆迁中的拆迁程序是否是合法的,如果不合法而强制拆除,被拆迁人一定要及时的留下相关的证据,方便进行事后救济维权。,首先,确定土地征收补偿时,得先明白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其次,对于以上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将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最后,按确定标准补偿时得根据特别情况,比如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那么实践中的做法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一般来说,低于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属于损害被征收人的利益,可以积极采取以下措施维权:,1、找政府协调。通常上,发现对方确实有违反规定的,那么建议可以先采取协商的方式,确定双方是否存在误会,以便更节省双方的时间跟精力。,2、找政府裁决。如果跟开发商、政府有关部门因此引起纠纷的,并且协商不下的,可以积极找政府裁决。,3、去法院起诉。一般去法院起诉时,提起诉讼的一方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提供当地的土地管理条例,对方确定的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等。,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集体土地商业用房如果是违法建筑,拆迁时不给予经济补偿,如果是合法建筑,可以主张房屋价值补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用等补偿。
《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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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赵雪玲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集体用地房是否可以强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