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规范的征收拆迁程序,征地拆迁不规范情形有哪些: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发布时间:2024-07-11 17:59:32 作者:圣运律师

不规范的征收拆迁程序,房屋拆迁一般要经过作出征收决定、发布征收公告、征收补偿协商、房屋拆除实施等阶段的流程,而在这些流程中也还有细化的步骤。一般征求公众意见期限要不低于30天,张贴通知的形式要求不低于5天。不符合以上征收程序的,拆迁户可以向

一、不规范的征收拆迁程序

房屋拆迁一般要经过作出征收决定、发布征收公告、征收补偿协商、房屋拆除实施等阶段的流程,而在这些流程中也还有细化的步骤。一般征求公众意见期限要不低于30天,张贴通知的形式要求不低于5天。不符合以上征收程序的,拆迁户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以维护自身知情权。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一、拆迀到哪个部门投诉

在拆迁过程中遇见不规范、不合理的现象,例如断水断电逼拆、以拆违促拆、暴力拆迁等,需要向当地房屋拆迁部门反馈的情况时,大家可以看看当地的房屋拆迁是哪个部门负责的。有的地方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有的地方市住房保障局和房地产主管部门是本市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市级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对各区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有的地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为房屋征收机构,县(区、市)人民政府根据各自实际确定房屋征收部门或机构。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房屋内物品进行公证。房屋强拆后起诉强拆的期限为六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不要超过起诉期限,否则很难维权。

二、被拆迁时注意保留证据

拆迁户遇到强拆时应当及时报警处理,拨打110报警电话。在遭遇强拆时除了妥善保管自家贵重物品之外,还要保留所有涉及征收的证据原件和拆迁文件,在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会收到很多法律文件,比如:土地征收公告,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补偿安置协议、分户评估报告单、限期自行拆除通知书及其催告书、强制执行决定书等。不论是什么文件,都不要轻易签字,及时拍照定存,妥善保管。

二、征地拆迁不规范的情形有哪些

1、征地拆迁工作实施主体不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这一法律条款明确规定征地拆迁工作的实施主体,只能是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该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2、征用土地公告不规范征用土地公告是征用土地的必经程序,征用土地公告分为两种,一是征用土地公告,二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四条规定:“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第五条规定:“征用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这两条所规范的是征用土地公告的时间和内容。3、不告知听证权《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九条规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征地拆迁有哪些程序

1.拆迁人取得征地以及规划等批准文件,然后经申请由区县建委发布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公告;2.拆迁人拟定、报批、公布拆迁实施方案;3.拆迁人向区县建委申请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4.区县建委审核发证,并发布拆迁公告;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征地拆迁补偿费用有哪些

1、征地补偿费用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2、拆迁房屋的补偿费用有:(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征地拆迁补偿程序有哪些

征地拆迁补偿程序如下: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企业征地拆迁补偿有哪些

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目前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部门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按照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征地拆迁补偿有哪些程序

征地拆迁分为集体土地拆迁和国有土地拆拆迁,程序略有不同。但是均需要报批、作出《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补偿决定》等程序,再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该内容由 徐一夫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三、征地拆迁不规范情形有哪些

1、征地拆迁工作实施主体不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这一法律条款明确规定征地拆迁工作的实施主体,只能是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该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2、征用土地公告不规范征用土地公告是征用土地的必经程序,征用土地公告分为两种,一是征用土地公告,二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四条规定:“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第五条规定:“征用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这两条所规范的是征用土地公告的时间和内容。3、不告知听证权《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九条规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征地拆迁有哪些程序

1.拆迁人取得征地以及规划等批准文件,然后经申请由区县建委发布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公告;2.拆迁人拟定、报批、公布拆迁实施方案;3.拆迁人向区县建委申请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4.区县建委审核发证,并发布拆迁公告;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征地拆迁补偿费用有哪些

1、征地补偿费用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2、拆迁房屋的补偿费用有:(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征地拆迁补偿程序有哪些

征地拆迁补偿程序如下: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企业征地拆迁补偿有哪些

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目前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部门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按照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征地拆迁补偿有哪些程序

征地拆迁分为集体土地拆迁和国有土地拆拆迁,程序略有不同。但是均需要报批、作出《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补偿决定》等程序,再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该内容由 崔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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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罗思章律师

来源:临律-不规范的征收拆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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