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11 03:51:53 作者:圣运律师
拆迁纠纷超过多少年不能起诉,拆迁纠纷超过二十年不能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这是拆迁纠纷起诉的一般时效期限。
拆迁纠纷超过二十年不能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这是拆迁纠纷起诉的一般时效期限。然而,该条法律同时规定,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意味着,如果拆迁纠纷涉及不动产,并且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已经超过二十年,那么相关当事人将无法再通过起诉的方式寻求法律救济。
因此,在处理拆迁纠纷时,当事人应当注意及时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以免丧失法律保护的机会。同时,律师也建议当事人在遇到拆迁纠纷时,尽早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制定出合理的诉讼策略。
一、拆迁纠纷诉讼年限规定多少年?
拆迁安置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可能是三年,也有可能是二十年。合同纠纷的当事人若是想要采取起诉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最好是在时效内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起诉的请求,起诉的时候需要提交诸如起诉书等的材料。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房屋拆迁补偿项目
1、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
2、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3、补助和奖励
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
4、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
房屋装修补偿也是先有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上述方式实施。不过为统一、方便,各县市会依照市场价格出具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
房屋拆迁纠纷的本质是属于民事纠纷矛盾,在政府为了城市建设和土地开发利用时,可以对其它公民的房屋进行拆迁补偿的,但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经济发展水平来进行拆迁补偿处理,具体情况下是要基于实际的拆迁项目来进行认定的。
在处理拆迁纠纷的时候,最快速最便捷并且成本最低的解决方法就是协商处理,在协商处理的时候,双方当事人最好就主要的争议焦点予以协商,如果无法协商处理的,此时只能请求第三方调解或者是仲裁机构仲裁,之后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拆迁纠纷一般几年之内可以起诉?
拆迁房屋产生纠纷的,被拆迁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要在行政机关作出征收补偿决定6个月内提起。如果申请了行政复议的,要在收到复议决定15天内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征地拆迁纠纷诉讼中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一)当事人在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诉讼中需要收集的证据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7)拆迁许可证;
(8)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
(9)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10)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丈量报告;
(11)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金、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及过渡期安排补助费的凭证;
(12)提供过渡时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
(13)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报告等。
(二)当事人在土地征收补偿纠纷诉讼中需要收集的证据
(1)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2)地上附着物估计的证明
(3)征地实施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
(4)证明依法申报征地的文件;
(5)征地方案
(6)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及证明公告的图片资料;
(7)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8)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9)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一般拆迁纠纷都属于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纠纷,行政纠纷的起诉期和民事诉讼的起诉期是不一样的,行政诉讼的起诉期一般是六个月,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并且诉讼时效经过之后,行政诉讼的行政相对人就丧失了起诉的机会,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依然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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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王兰律师
来源:头条-拆迁纠纷超过多少年不能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