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19 13:50:18 作者:圣运律师
委托人 :马先生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被告:平顶山市某街道办事处、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某分局、平顶山
河南的马先生在河南省平顶山市拥有一处房屋,因商贸中心建设项目,马先生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内。在洽谈补偿的过程中,马先生与政府就征收补偿标准并未达成一致意见。在存在异议的情况下,平顶山市某街道办事处、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某分局、平顶山市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了《限期拆除通知书》,表示在3日内不自行拆除,将由区政府阻止相关单位没有合法手续拆除。随后,案涉房屋遭遇了区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实施的没有合法手续拆除。马先生认为此时必须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因此来到了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详情后,制订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迅速启动了办案程序。圣运律师协助马先生理清案情经过,通过信息公开、复议等程序掌握了案件的关键性证据,随后协助马先生提起了行政诉讼。在诉讼的过程中,街道办、国土资源局某分局、城乡建设局认为马先生不是案件适格被告。
圣运律师认为,本案中的涉案房屋是马先生通过赠予的方式所得,作为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按照法律规定马先生自然有权利提起行政诉讼。再有,在三行政机关实施拆除行为时,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合法手续拆除程序,即便是以认定案涉房屋为违章建筑拆除,其提供的认定违章建筑的依据也不充分。因此,其实施的没有合法手续拆除行为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
诉讼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可圣运律师的意见,判决确认平顶山市某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马先生实施没有合法手续拆除的行为违法。该结果奠定了马先生下阶段的维权基础,在此基础上圣运律师将协助马先生尽快取得维权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