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农村集体土地向哪个部门举报,侵占农村集体土地要向哪个部门举报?: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发布时间:2024-08-04 23:12:34 作者:圣运律师

侵占农村集体土地向哪个部门举报,找当地国土局就行,举报电话是“12336”。12336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开通的违法举报电话号码,意在对社会各界对违法用地情况、违反土地资源管理的情况进行举报监督。个人侵占集体土地可以诉讼。提起诉讼需要

一、侵占农村集体土地向哪个部门举报

找当地国土局就行,举报电话是“12336”。12336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开通的违法举报电话号码,意在对社会各界对违法用地情况、违反土地资源管理的情况进行举报监督。


个人侵占集体土地可以诉讼。提起诉讼需要当事人携身份证件、集体土地使用证明、起诉状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通知双方受理案件后送达开庭公告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日当事人带齐资料到庭辩论质证。具体可以按照下列流程向法院提起诉讼:


1、写好起诉状并搜集相关证据材料。


2、拿着起诉状以及证据材料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需要到其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3、法院对于诉讼请求进行审查,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4、决定立案的,原告收到法院的立案通知后需要交纳诉讼费用。


5、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进行答辩。


6、当事人等待法院的开庭通知参加诉讼。


7、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土地权利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土地权利的问题作出说明


(三)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现场进行勘测。


(四)责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侵占农村集体土地向什么部门举报?

可以直接拨打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或市监察局热线举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土地违法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一、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处罚标准是怎样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的规定处罚。

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怎样认定非法占用耕地罪

认定非法占用耕地罪,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进行分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徇私舞弊行为使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受到严重干扰,损害了国家土地管理、损害了国家和人民利益。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是指在各级政府中的主管人员,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部门的工作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徇私舞弊行为是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明知自己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而对这种后果的发生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土地不能进行买卖。

三、侵占农村集体土地要向哪个部门举报?

可以直接拨打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或市监察局热线举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土地违法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土地不能进行买卖。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侵占农村集体土地向哪个部门举报电话

侵占农村集体土地向哪个部门举报有效

侵占农村集体土地罪

侵占农村集体土地向哪个部门举报最有效

侵占村集体土地归哪个部门管

侵占村集体土地怎么办

侵占农村集体资产是什么行为?

侵占农村集体土地向哪个部门举报有效

侵占集体土地举报电话

侵占村集体土地补偿款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集体土地拆迁与户口有关吗?,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与户口关系: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离异女,外嫁女是否有权参与村集体征地补偿款分配,外嫁女”是否有权分配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外嫁女”有权要求分配原村里的集体分红吗?,集体土地征收外嫁女是否有偿分配权利: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集体土地买卖后拆迁纠纷案,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相关内容,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最新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政策是什么,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办法,集体土地拆迁法律规定: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村委会侵占了我们的半亩土地,我该怎么办?,村集体土地被个人占用怎么处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村民集体土地补偿款归谁所有,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归谁所有: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村民代表有权决定村集体土地征收吗,征用集体土地是否需要经过村民同意: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办法,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邻居侵占集体土地是否可以告他,邻居侵占集体土地可以告他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集体土地能否用于非农建设,村民集体所有地可以用于非农业建设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 意见,集体土地入股的法律法规: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房山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办法,房山拆迁土地补偿是怎样的: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房山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办法,房山拆迁土地补偿是怎样的: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法院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分配不公平原告上诉证据充足得不到胜诉该怎么办,起诉村委对占地款分配不均格式: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什么叫多占集体土地?多占了的土地怎么处理?法律是这样规定的!,什么叫多占集体土地: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民征地补偿为什么村级组织还要拿一部分,村里集体土地被征用后的补偿款是按什么来分配: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应支付给谁,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款该向谁支付: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刘佳律师

来源:临律-侵占农村集体土地向哪个部门举报,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乘车路线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1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