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明确归属的土地,未经明确归属的土地归属问题: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发布时间:2024-08-04 14:29:39 作者:圣运律师

无法明确归属的土地,不能确权的土地包括纠纷土地、私自开垦的荒地和未利用地以及已退耕还林 退耕还草的耕地。纠纷土地需解决纠纷后方可确权,私自开垦的土地需签订承包协议方可确权到户,已取得林权证和草地证的耕地不纳入确权范围。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

一、无法明确归属的土地

不能确权的土地包括纠纷土地、私自开垦的荒地和未利用地以及已退耕还林/退耕还草的耕地。纠纷土地需解决纠纷后方可确权,私自开垦的土地需签订承包协议方可确权到户,已取得林权证和草地证的耕地不纳入确权范围。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政府处理,不服处理决定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分析

不能确权的土地如下:

1、存在纠纷的土地。土地确权就在于摸清土地的权益归属问题,如果某块土地尚处于纠纷状态,一般需要在解决完纠纷问题之后才可确权。

2、私自开垦的荒地和未利用地不确权到户。

每个村集体都有自己的一定的荒地和未利用土地,这些土地平常农村自己开垦一般也不会说什么,但是在此次确权中,如果农户没有与发包方签订土地的承包协议,那么就只能确权到村集体,而不能确权到户。

3、已退耕还林/退耕还草的耕地,并取得林权证和草地证。对于承包的林地和草地,如果已经取得了相应的林权证和草地证,则不纳入此次农村土地确权。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拓展延伸

土地所有权纠纷的解决方案

土地所有权纠纷的解决方案通常涉及法律程序和调解机制。首先,当发生土地所有权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起诉或提起仲裁来寻求法律救济。法院或仲裁机构将根据相关法律和证据,审理并作出裁决。其次,当事人还可以选择通过调解解决争议。调解可以通过律师、仲裁员或独立调解员进行,他们将协助当事人就土地归属问题进行协商和谈判,以达成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无论选择法律程序还是调解机制,当事人应当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适用的法律和程序,并积极参与解决方案的制定,以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

土地确权存在一些限制:

1、纠纷土地需解决后方可确权;

2、私自开垦的荒地和未利用地不得确权到户;

3、已退耕还林/退耕还草的耕地不纳入确权范围。

土地所有权纠纷可通过法律程序或调解解决。当事人可起诉或提起仲裁,法院或仲裁机构将根据相关法律和证据作出裁决。调解也是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律师、仲裁员或独立调解员可协助双方达成满意解决方案。当事人应咨询专业律师,积极参与解决方案的制定,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第二十八条 举办乡镇企业,其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和节约使用土地,凡有荒地、劣地可以利用的,不得占用耕地、好地。

举办乡镇企业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用地批准手续和土地登记手续。

乡镇企业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连续闲置两年以上或者因停办闲置一年以上的,应当由原土地所有者收回该土地使用权,重新安排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直辖市的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权限,由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二节 土地使用权划拨 第二十四条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二、土地权属归属不明,该如何解决?

法律分析:土地权属归属不明是指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方面的权利归属不清晰。此时,需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归属问题。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所有权人的意愿确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不动产权利关系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申请仲裁。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对土地所有权争议的诉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和其他土地权属纠纷,应当由人民法院管辖。

通过以上法律规定,当土地权属归属不明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如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

三、未经明确归属的土地归属问题

土地归属问题及土地确权后的继承问题:

城市市区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确权后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需与发包人协商签订承包协议,并按照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办理。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法律分析

一、没确权的土地归谁

1、没确权的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二、土地确权后可以继承吗

土地确权后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继承人与发包人协商一致签订承包协议,继承人进行生产收益,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拓展延伸

土地权属纠纷解决方案

土地权属纠纷是指土地归属不明确或存在争议的情况,解决这一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方案。首先,通过调查研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土地登记档案,确定土地的历史归属情况。其次,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等方式,促使各方就土地归属达成共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争议,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加强土地管理和监管,建立健全的土地登记制度和权属证明体系,提高土地权属的明确性和可靠性。此外,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土地归属问题的监测和调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土地权属纠纷。通过以上方案的综合应用,可以有效解决土地权属纠纷,保障土地权益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结语

综上所述,对于没有确权的土地归属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而土地确权后,可以在承包期内进行继承,继承人与发包人协商签订承包协议,并按照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方式进行继承。解决土地归属纠纷需要采取调查研究、协商、调解、仲裁等有效方案,并加强土地管理和监管,建立健全的土地登记制度和权属证明体系,以保障土地权益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三条 本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四节 房屋租赁 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三章 土地沙化的预防 第十九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在编制流域和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供水计划时,必须考虑整个流域和区域植被保护的用水需求,防止因地下水和上游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导致植被破坏和土地沙化。该规划和计划经批准后,必须严格实施。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节约用水,发展节水型农牧业和其他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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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王四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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