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03 02:23:38 作者:圣运律师
村集体出租山地所得收益 如何分配,村集体出租山地所得收益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分配:一、分配原则坚持民主决策原则。年度收益分配方案应确保分配与积累并重,同时充分尊重成员的意见,确保决策的透明度和合理性。坚持效益优先原则。收益分配应依据当年村集
村集体出租山地所得收益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分配:
一、分配原则
坚持民主决策原则。年度收益分配方案应确保分配与积累并重,同时充分尊重成员的意见,确保决策的透明度和合理性。
坚持效益优先原则。收益分配应依据当年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净收入来确定分配额度和比例,确保分配公平且符合集体经济利益。
坚持同股同权原则。收益分配应严格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中的相关约定,按照成员享有的份额进行年度收益分配,确保每位成员享有平等的权益。
坚守底线红线原则。在收益分配过程中,应严禁私分集体资产,严禁举债分配、亏空分配、清空分配,以及严禁因区划调整、班子换届等因素而进行突击分红,确保集体资产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二、分配程序
财务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需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对出租山地所得收益进行准确核算,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制定方案:在核实年度收入、开支的基础上,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负责制定年度收益分配的初步方案,该方案应详细列明分配的具体细则和步骤。
审议公示:初步方案需征求成员意见,并经过镇办审核修改后,提交成员(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和表决。确保实到会成员占应到会成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且实到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决议。
组织实施:经过公示无异议后,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收益分配表进行具体分配操作。由成员户代表签字确认后,通过银行将款项发放给成员户代表,由其负责向户内成员进行二次分配。
结果备案:分配完成后,村集体经济组织需将集体收益分配方案、会议决议等书面材料以及收益分配表报各镇办备案,以便后续监督和管理。
综上所述,村集体出租山地所得收益的分配应遵循明确的分配原则和严密的分配程序,确保分配的公平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法律分析:征地补偿费用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应当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负责管理,用于被征地单位的生产发展,安置被征地后的农民。县、乡政府直接管理和使用土地补偿费是不合法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
(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
(3)但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也不是就归集体所有、被征地人一点都得不到了: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但在分配时,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权平均分、然后由村里给被征地人另行调配土地;或者是多分配给被征地人一些款项作为补偿、而没有被征地的村民就少分或是不分给所征地的土地补偿费。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一、村小组土地征收款怎样分配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二、国家征地补偿款不发怎么办
土地被征收后的补偿款要及时进行发放,不发征地补偿款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村集体出租山地所得收益 如何分配给村民
●村集体山地出租程序
●农村集体山地租赁合同协议
●村集体出租土地相关税收政策
●村集体出租土地
●村集体土地出租费用分配案例
●村委会出租集体土地如何纳税
●村集体山地出租程序
●村集体山地出租协议
●村集体出租土地是否违法
●平整山地要办什么手续 ,平整山地要办什么手续: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征地山地与耕地补偿一样吗?土地征收,耕地和荒地、林地的补偿有区别吗标准是什么: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拆迁!@通州人,张芝山地块拆迁,2021年1月开始实施,张芝山2021年动迁全范围: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平整山地要办什么手续 ,平整山地要办什么手续: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山地纠纷如何解决?,农村山地纠纷归政府哪个部门管: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山地补偿款怎么处理,农村山地征收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征地怎么算山地面积,征用山地的面积如何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靠近?土地旁边山地怎么征收: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山地纠纷属于哪个部门处理?山地土地纠纷怎么调解: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劳动争议仲裁委可以管修路征收山地的事吗?,农村土地仲裁机构在哪里: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山地征收补偿标准,国家征收山地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在农村用荒山地建农场要强拆怎么办?,在农村用荒山地建农场,面临强拆,该如何处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国家征收山地补偿标准 ,国家征收山地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承包山地有没有补贴?2024承包山地土地法是如何规定的: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政府征山地补偿多少钱一亩,国家征山地补偿标准多少钱一亩: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集体山地被霸占如何处置,农田被村委占用怎么办: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集体山地被霸占怎样处理?,农田被村委占用怎么办: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山地纠纷属于哪个部门处理?山地土地纠纷怎么调解: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山地征收多少钱一亩,国家征收山地多少钱一亩: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吴海丽律师
来源:头条-村集体出租山地所得收益 如何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