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确权有争议如何解决,宅基地确权有争议如何解决: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发布时间:2024-08-02 12:46:21 作者:圣运律师

农村宅基地确权有争议如何解决,1 协商解决2 行政解决3 司法解决一、发生了农村宅基地纠纷怎么办发生农村宅基地纠纷的解决方式是:1 进行协商解决。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6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2 进行行政解决。根据《

一、农村宅基地确权有争议如何解决

1.协商解决

2.行政解决

3.司法解决

一、发生了农村宅基地纠纷怎么办

发生农村宅基地纠纷的解决方式是:

1.进行协商解决。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6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进行行政解决。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6条,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通过司法解决。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6条,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土地边界纠纷怎么解决

1.当事人协商解决。土地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前提下,直接进行磋商,自行解决纠纷办法;2.人民政府调处;3.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国土地纠纷哪个部门管

1.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2.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的争议,由当事两人协商解决。根据此规定,如果公民之间发生了宅基地的纠纷,要首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

第十四条个人间、个人和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各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进行处理。《土地管理法》中第十四条第4款还规定:在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的一方都不能够改变士地利用现状。

第十四条若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感到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的30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只要按《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条例的规定,先经过相关行政机关的处理。然后对于处理决定感到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否则,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但是如果发生侵犯土地所有权或侵犯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被侵权人就能直接将侵权人起诉到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按照流程而先由行政机关处理该事件。

二、宅基地有纠纷能确权吗

宅基地有纠纷不能确权。

宅基地不能确权的具体如下:

1、宅基地存在争议尚未解决的不能确权;

2、新审批宅基地不可以确权;

3、买卖宅基地不能确权;

4、小产权房不能确权;

5、基本农田上盖房的不可以确权。

解决办法如下:

1、先解决纠纷,再进行确权;

2、归还老宅基地或者父母和孩子分户;

3、买卖宅基地本身不合法,不能确权;

4、小产权房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不可以确权;

5、农民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在基本农田上盖房的,不可以确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第十七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

(一)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

(二)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三)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四)统筹安排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满足乡村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合理需求,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五)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六)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数量平衡、质量相当。第十九条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明确土地用途。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并予以公告。

三、宅基地确权有争议如何解决

一、宅基地确权有争议如何解决

1、宅基地确权争议解决办法:

(1)协商解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行政解决,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司法解决,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宅基地确权的需要颁发土地证,其手续是什么

1、申报,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2、权属调查,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3、审核与公告,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

4、审批,公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5、登记注册,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

6、颁发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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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陈博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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