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那个部门办理农村土地管理分户手续,麻烦问一下农村土地管理分户在那个部门办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发布时间:2024-08-02 07:23:20 作者:圣运律师

请问在那个部门办理农村土地管理分户手续,法律分析:1 由单位申请按政策办理土地分户,即每户要办理划拨土地使用证;2 然后每一户各自再按政策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办理出让土地使用证,这样才能贷款;3 建议协议分配土地,后拿协议书去土管局办理分户手

一、请问在那个部门办理农村土地管理分户手续

法律分析:1.由单位申请按政策办理土地分户,即每户要办理划拨土地使用证;2.然后每一户各自再按政策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办理出让土地使用证,这样才能贷款;3.建议协议分配土地,后拿协议书去土管局办理分户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由此可见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

麻烦问一下农村土地管理分户在那个部门办理?

法律分析:1.由单位申请按政策办理土地分户,即每户要办理划拨土地使用证;2.然后每一户各自再按政策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办理出让土地使用证,这样才能贷款;3.建议协议分配土地,后拿协议书去土管局办理分户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由此可见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

如何办理农村土地使用证,购买农村土地

农村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如下:1、由土地使用者以书面形式到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证;2、提交申请表、身份证明复印件、使用权证明材料等;3、受理后,实地测量、调查;4、符合条件的,登记造册并颁发土地使用权证。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你好,有点农村土地问题

农村土地纠纷找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意义是可以节省人力、财力和时间,提高办事效率,降低社会影响。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购买农村土地,怎样办理土地使用证

法律分析:农村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如下:1、由土地使用者以书面形式到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证;2、提交申请表、身份证明复印件、使用权证明材料等;3、受理后,实地测量、调查;4、符合条件的,登记造册并颁发土地使用权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你好请问一下关于农村征地补偿款如何管理

征地补偿费由村委会管理分配,村委会召开会议讨论,将80%以上的土地补偿款分给村民,其余部分由村委会管理使用,安置费和青苗费由征地部门直接发给被征地农民。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二、农村土地管理分户手续在哪个部门办理?

法律分析:由单位申请按政策办理土地分户,即每户要办理划拨土地使用证;然后每一户各自再按政策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办理出让土地使用证,这样才能贷款;建议协议分配土地,后拿协议书去土管局办理分户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由此可见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

麻烦问一下农村土地管理分户在那个部门办理?

法律分析:由单位申请按政策办理土地分户,即每户要办理划拨土地使用证;然后每一户各自再按政策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办理出让土地使用证,这样才能贷款;建议协议分配土地,后拿协议书去土管局办理分户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由此可见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

如何办理农村土地使用证,购买农村土地

农村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如下:1、由土地使用者以书面形式到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证;2、提交申请表、身份证明复印件、使用权证明材料等;3、受理后,实地测量、调查;4、符合条件的,登记造册并颁发土地使用权证。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你好,有点农村土地问题

农村土地纠纷找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意义是可以节省人力、财力和时间,提高办事效率,降低社会影响。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购买农村土地,怎样办理土地使用证

法律分析:农村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如下:1、由土地使用者以书面形式到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证;2、提交申请表、身份证明复印件、使用权证明材料等;3、受理后,实地测量、调查;4、符合条件的,登记造册并颁发土地使用权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你好请问一下关于农村征地补偿款如何管理

征地补偿费由村委会管理分配,村委会召开会议讨论,将80%以上的土地补偿款分给村民,其余部分由村委会管理使用,安置费和青苗费由征地部门直接发给被征地农民。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该内容由 柴云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三、麻烦问一下农村土地管理分户在那个部门办理?

法律分析:1.由单位申请按政策办理土地分户,即每户要办理划拨土地使用证;2.然后每一户各自再按政策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办理出让土地使用证,这样才能贷款;3.建议协议分配土地,后拿协议书去土管局办理分户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由此可见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

请问在那个部门办理农村土地管理分户手续

法律分析:1.由单位申请按政策办理土地分户,即每户要办理划拨土地使用证;2.然后每一户各自再按政策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办理出让土地使用证,这样才能贷款;3.建议协议分配土地,后拿协议书去土管局办理分户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由此可见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

我想问一下农村土地继承问题

法律分析:1、土地继承权要符合一般财产继承的条件,继承人应为适格继承人,即继承人需为适格继承人。2、继承土地的使用权,且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住宅土地继承登记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我是黑龙江的农村土地问?

农村土地性质划分:1.耕地包括水田和坡地,是可以种植作物的土地。2.林地是指种植树木或其它经济作物的坡地,一般是没有水到的土地,靠天生长。3.宅基地是指不占用耕地和林地,规划分配给村民建造民宅的土地。可以在原民宅群周围扩大,不另规划,除非整村迁移。4.荒地是指不能种植农作物,也不能种植经济作物或者种什么也不长的土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想咨询一下农村土地问题?

法律分析:农村土地纠纷问题,原则上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可以找以下部门依法处理:一、村委会或镇、乡政府,或者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调解处理;二、可以找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确权申请;三、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四、其他部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一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土地使用纠纷该像什么部门申诉?

法律分析: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农村土地纠纷争议,到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请问在那个部门办理农村土地管理分户手续

土地分户去哪里办

农村土地证分户办理流程

土地分户找哪个部门

农村土地分户流程

农村分户土地证怎么办理

农村土地使用证分户怎么办理

土地分户去哪里办

土地分户登记

农村土地确权分户找哪个部门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土地管理法罚没款规定是什么,土地罚款后合法了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国有土地强制拆除公告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反土地管理法的建筑物其他设施强制拆除实施主体的答复: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2024年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2024年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八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2024年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二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农村房屋侵犯邻里权益应该向土地管理所反应,还是应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问,农村房屋自建房侵犯邻里权益应该向土管所反应,还是应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陈定等诉厦门市土地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不予发放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案,宅基地行政诉讼案例: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21年土地管理法?2024土地管理法规规定的法律责任: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2020年土地管理法征地补偿标准?2024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征地程序是怎么规定的: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2020年新《土地管理法》集体土地?2024法律对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哪些规定: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管理法几几年实施?土地管理的年限是如何进行规定的: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违反土地政策?2024违反土地管理规定如何追责: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管理20年就是自己的吗?土地管理的年限是怎么进行规定的: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适用指南与案例释义?如何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司法解释: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由国有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是多少: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管理政策,城市土地管理办法: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村委会有权征收土地管理费吗 ,村委会有权征收土地管理费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管理法关于征地补偿的法律规定,土地管理法的征地补偿标准是?: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管理法关于征地补偿的法律规定,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补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将土地分为什么,土地法第四条将土地分为: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赵雪玲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请问在那个部门办理农村土地管理分户手续,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乘车路线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1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