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08 12:35:27 作者:圣运律师
村委会侵占我个人土地打造景点合法吗,一、侵占私人田地的是否违法1、侵占私人田地的违法。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还构成犯罪,需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一、侵占私人田地的是否违法
1、侵占私人田地的违法。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还构成犯罪,需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侵犯他人土地使用权会怎么处理
1、排除妨碍。当他人非法妨碍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行使时,土地使用权人可以请求排除妨碍,以保护土地使用权的正常行使。
2、停止侵害。土地使用权人依法有权请求侵占其所使用土地的人立即停止侵害,以阻止产生损害或避免遭受更大的损害。请求停止侵害一般适用于已经对土地使用权进行了直接的侵害且侵害行为正在继续的情况。若未发生实际侵害,则不能请求停止侵害。
3、返还土地。当侵害人侵占土地使用权人所使用的土地时,应当责令其返还给土地使用权人,以使其继续使用。
4、恢复土地原状。他人对土地使用权人使用的土地状态加以破坏,如擅自在他人所使用的土地上取土、挖坑、排放污水等,属于损坏财产的侵权行为,侵害人应当恢复土地原状,以使土地使用权人继续使用土地。
5、赔偿损失。在土地使用权人所使用的土地受他人的侵害造成财产损失时,土地使用权人可以依法请求侵害人进行赔偿以弥补其损失。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简单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可以按照侵害财产所有权的赔偿标准加以确定。
不合法,村委会是没有权征用土地的,所以村委会征用村民承包的土地是不合法的。村委会应该与村民协商,将土地出租给村委会,而不是征用。无论是土地管理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都没有规定村委会有征收、征用土地的权利,所以村委会征用村民承包的土地是不合法的,村民可以拒绝村委会征用土地。土地承包人因土地的使用发生纠纷,可由村委、乡镇政府调解,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属于民事纠纷,一般不构成犯罪。
公民依法享有的土地使用权(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侵占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当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村务事项时,村民的救济途径为: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职责是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有关单位未履行调查处理、告知答复等义务,构成履责行为不合法。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原则上规定农村土地保持长期不变,并规定不得随意调整承包期内的承包地,造成在没有备留、富余土地的情况下,申请人很难获得使用土地。所以,申请人就此进行投诉.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如有侵害村民合法权益行为的,可以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进行检举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一、农村打造景点村委会可以强行占用村民自留地吗
建设美丽乡村是合法的,但当地无权强行占用你的承包地。如因规划设计必须占用,则需要给予你合理足额的土地补偿或者置换土地。若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及时依法维权。
二、什么是自留地
自留地是一种集体经济的必要补充,自留地的数量与人均占有耕地面积密切相关。老百姓可通过自留地耕作,满足家庭生活和市场的需求,从而增加自己的收入。虽然部分地区有颁发过关于自留地的相关权属证明,但是仍有许多地方,对于这项工作并没有落实。
自留地经营作为集体经济的附属和补充,只占全部土地的5%~7%,,其效益虽然较集体经济好,但是相对集体经济总产量来说自留地经营的产品只是一小部分。
三、农村自留地的征收补偿怎么算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土地被征收的,要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来用途给予一定的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是包括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补助费用及其地上附着物与青苗的补偿费用。具体的补偿标准为:土地补偿费用是此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到10倍。关于征收其他土地上的土地补偿费用与安置补助费用标准,则由各省、各自治区、各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用与安置补助费用的标准来进行制定。
根据我国法律和相关的规定,农村开发旅游如果确实符合公共利益,就有权征收自留地。
公共利益包括: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前款规定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建设活动,还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第(五)项规定的成片开发并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四、农村自留地如何进行确权?
1、在二轮承包时,已并入承包地的农村自留地
(1)村集体统一申请确权
由村集体统一申请确权,因为农村自留地是村集体分给农民用来从事农业生产的,当初分自留地时已经由土地管理部门按大家庭成员合计田亩确权好了,并且都登记造册。只需要村集统一申请调档,登记,领取农村自留地使用权证书再下发给村民即可。
(2)村民个人申请确权
a、需要申请自留地确权的村民要先向村委会申请自留地的确权登记,然后填写土地登记申请表,并等待审核。
b、有关部门对属于村民的自留地进行权属调查与审核。
c、自留地权属调查审核无误的,将会进行农村自留地的登记注册,注意要在表册、台帐和经营权证书上注明“自留地”。
d、然后由办公室加盖分局公章及市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接着领取农村自留地土地使用权证书即可。
2、在二轮承包时,未并入承包地的农村自留地
根据当地实际有的自留地地块数量、面积、边界、位置登记,在此次农村土地确权中一并进行确权,但必须在表册、台帐和经营权证书上注明“自留地”。然后在有关部门领取自留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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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陈博扬律师
来源:临律-村委会侵占我个人土地打造景点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