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如何起诉村小组长,村委如何免除村民小组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发布时间:2024-07-08 09:23:33 作者:圣运律师

村民如何起诉村小组长,不能。有明确的规定:“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应当有本村民小组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在何种情况下参照该答复办理,应当结合村民委员会组织

一、村民如何起诉村小组长

不能。有明确的规定:“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应当有本村民小组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在何种情况下参照该答复办理,应当结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小组作为我国农村最基层的群众性自治组织,与法人等其他单位相比存在明显不同。


首先,成立目的不同。村民小组一般是在原生产队基础上按照自然地形、居住状况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过渡而成。我国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实际上是以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所有的,因此,与法人或其他单位不同,村民小组成立的根源和目的均依托于土地,并作为土地所有者和最基层经济组织来实行村民自治。


其次,性质和地位不同。村民小组作为村民自治活动的重要形式和最小单位,直接管辖农户,实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对属于村内组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参与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推选村民代表,集体讨论决定组内重大公共事务,集体内的成员共同对集体财产享有和行使权利,村民小组是集体成员构成的整个民事主体,而不是集体成员单个民事主体的集合。村民小组是农村基层自治组织中的最小单位,村民小组长的职责法律并无规定,一般由各村民组织自行制订,从各地制订的村民小组长职责来看,主要包括民主决策本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协调处理民间矛盾纠纷,执行村民小组会议决定等,但均未见村民小组长具有对外代表权的规定。所以,村民小组长虽然是村民小组的负责人,但其代表权并无法定或事先约定的权利来源,必须经过授权,否则其行使权利就没有合法依据。


村民小组组长的职责有下面几个方面:


(1)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和法令;


(2)在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委员会的决定、决议,完成村民委员会布置的工作任务,办好本组的事务,及时反映本组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负责召开小组各种会议和组织全组村民的各项活动,并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汇报;


(4)组织本村村民积极推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5)对村级财务、政务和公益事业等进行监督.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村民小组诉讼权利如何行使的复函》第十七条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该条针对的是“村”而非“村民小组”。


二、村民小组长违法谁管

法律分析:村民组长违反法律,纪委会管,检察院也有权调查。如果因为贪污就要接受刑法处置。贪污公款属于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三、村委如何免除村民小组长

法律分析: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应当有本村民小组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村民小组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村民小组组长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同样 罢免应召集村民小组会议,罢免决定应有到会人员半数通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六条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要求应当提出罢免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罢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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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路洋律师

来源:头条-村民如何起诉村小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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