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罪诉讼代表人,单位犯罪诉讼代表人的确定: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发布时间:2024-07-05 17:55:00 作者:圣运律师

单位犯罪诉讼代表人,法律主观:单位犯罪 案件单位 诉讼 代表人不一定是 刑事诉讼 的当事人,是刑事诉讼中所指的诉讼参与人、诉讼 代理 人。因此,单位犯罪的诉讼代表人不一定有罪。 《 刑事诉讼法 》 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

一、单位犯罪诉讼代表人

法律主观:


单位犯罪 案件单位 诉讼 代表人不一定是 刑事诉讼 的当事人,是刑事诉讼中所指的诉讼参与人、诉讼 代理 人。因此,单位犯罪的诉讼代表人不一定有罪。 《 刑事诉讼法 》 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第五十一条规定, 公诉 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 举证责任 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自诉案件 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第五十二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 证据 。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二、刑事诉讼代表人是什么

法律分析:“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   

(四)“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五)“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三、单位犯罪诉讼代表人的确定

法律分析:单位犯罪诉讼代表人的确定方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应当是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的,应当由被告单位委托其他负责人或者职工作为诉讼代表人。但是,有关人员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或者知道案件情况、负有作证义务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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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范美华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单位犯罪诉讼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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