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05 17:16:05 作者:圣运律师
县政府未批先占且暴力征地,如何维权,县政府未批先占且暴力征地,如何维权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县政府未批先占地的,并且通过暴力的方式征收土地的,被征收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维权。《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
县政府未批先占且暴力征地,如何维权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县政府未批先占地的,并且通过暴力的方式征收土地的,被征收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维权。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如果要是强征土地,国家一定会做到补贴农民的,要是没有给补贴或者达不到标准,那么你就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的;
向当地县级政府反应,如果说不能得到解决可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应,再不行就告御状、进京反映,或者求助媒体。
一、房屋未确权应该怎么样办
房屋未确权应该收回,对于有宅基地需求的农户可以重新给予分配宅基地,具体如下:
1、村集体组织成员间有偿流转,虽然宅基地没有确权,但宅基地上的房屋仍属于原使用人私有财产,宅基地流转方可以给原使用人一定的经济补偿;
2、对于荒废的闲置宅基地,村集体可以收回并重新分配;
3、对于没有确权且原使用人不退出宅基地的,不准再翻建、修补房屋,待房屋消亡后由村集体收回;
4、鼓励超占、多占宅基地的农民家庭有偿退出宅基地。
一、房产不能确权的情况如下:
1、农村居民未经或者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农村土地新修建的房屋;
2、房屋的宅基地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建,此类房屋仅确权合理登记范围的宅基地面积,多余的宅基地原则上交予农民朋友继续使用,待房屋翻新、重建时将收回多余宅基地;
3、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上修建的房屋,禁止买卖或者非法转让农村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将拆除土地上的建筑设施;
4、擅自在耕地以及基本农田保护区修建的住宅,目前国家正在大力保护农村的耕地,想要在耕地上修建房屋,必须要获得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而且国家明令禁止基本农田保护区修建房屋,所以此种情况其房屋也不能够确权登记。
二、农村房屋确权的注意事项如下:
1、房屋的矛盾一般都是由侵权引起的,房屋在分配的时候就已经完成了确权行为,村里都会有原始记录。如果有争执的话,可以调取房屋原始记录查看,关于谁侵权就一目了然了,因此不需要再次确权了;
2、农村的房屋一般都是大家统一申请确权,政府和法院不会单独受理某个村民的房屋确权。在分房屋的时候确权已经由土地管理部门按户确权清楚了,并且会做好相关登记,所以原则上,法院和政府都不会再受理单独的确权申请;
3、一般的房屋只要交易双方自己同意就可以,但是农村的房屋不一样,不仅要双方同意,还要经过村委的同意才能交易,此外农村房屋交易之前要明确房屋确权。经过村委同意后,就可以开具相关证明,然后才能办理过户等手续;
综上所述,房屋确权问题日益增加,房屋确权成为最关注的问题。如果没有确权房屋是可以被回收的,而对于没有宅基地的人如果需要是可以重新给予分配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的经济组织,如果因为一些原因不能确权时应及时解决。
二、政府征地农民不同意可以强制吗
不可以,如果农民不同意征收土地则政府不能强制执行征收。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农民不签字也没有关系的,征地是国家行为,是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要判断征地是否为合法行为,其办法就是看是否有两公告: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对于违法征地,农民有权拒绝,当地政府也不能强占。
三、一个人可以起诉几个别人?
人数上没有限制。一个人可以起诉很多人,对人数是没有限制的。当事人想要提起诉讼的,只要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都可以合并审理的,这样当事人就可以起诉很多人的,无论被告有多少个,都可以在起诉状中表明的,法律对被告的人数也没有限制,只要是同一诉讼的,都可以被起诉,只要在起诉状中写明被告的信息就可以了。只要符合起诉的条件就可以起诉,如果说不符合起诉的条件的话,那么法院一般不会受理。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刑事案件的起诉,在于请求法院通过审判对被告人定罪判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在于请求法院通过审判追究被告人的经济赔偿责任。起诉必须是有起诉权的公民或法人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
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
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法律分析:被征收人不同意征收的,如征收人员或部门采取强制手段征收土地的,被征收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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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邓海凤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县政府未批先占且暴力征地,如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