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05 15:38:47 作者:圣运律师
鱼塘征收,补偿不合理该如何维权,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征收人对鱼塘征收补偿标准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
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征收人对鱼塘征收补偿标准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一、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4、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5、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6、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征收人对鱼塘征收补偿标准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一、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4、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5、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6、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一、国家征收的原则
1、公用征收目的性原则:征收必须出于公共利益需要目的。
2、合法性原则:征收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3、公平补偿原则:征收必须实现予以公平补偿【征收补偿条款:征收的唇齿条款/征收一揽子条款】。
二、鱼塘遇到征收不给补偿怎么办
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鱼塘征收这给补偿款是不合法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委托律师处理补偿问题。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三、鱼塘征收补偿标准
由于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有所差距,物价水平高低不同,再加上我国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统一规定鱼塘征收补偿标准,所以补偿数额会有差异,但是很多地方对于鱼塘的征收补偿标准都是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即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进行补偿。因此,鱼塘经营者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可以根据《土地管理法》要求补偿鱼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鱼苗的补偿费,具体规定可以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规定进行处理。然而鱼塘经营者应当注意的是,国家保护基本农田,《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禁止挖掘基本农田,将基本农田转变为鱼塘进行养殖。
●农村宅基地被别人侵占如何办?农村鱼塘承包法律规定: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如何申请农田挖鱼塘?如何申请农业设施用地: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口头协议的合同有效吗?口头协议荒地挖鱼塘有效吗: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拆迁如何赔偿的?农村拆迁鱼塘如何赔偿:今日在线补偿标准法律咨询
●鱼塘征收三年后可以复耕吗视频?鱼塘征收三年后可以复耕吗:今日在线强拆评估法律咨询
●国家征收鱼塘是按水域面积计算赔偿的吗为什么?国家征收鱼塘是按水域面积计算赔偿的吗:今日在线强拆评估法律咨询
●国家征收鱼塘是按水域面积计算赔偿的吗为什么?国家征收鱼塘是按水域面积计算赔偿的吗:今日在线强拆评估法律咨询
●鱼塘被征收,里面的鱼会补偿吗?征收补偿法律依据:今日在线强拆评估法律咨询
●商铺拆迁补偿标准?鱼塘铁路拆迁补偿标准:今日在线补偿标准法律咨询
●经营了22年的鱼塘被填平,起诉后征收方辩称鱼塘土地属于村委会所有
内容审核:李站波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鱼塘征收,补偿不合理该如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