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征地补偿标准与维权因素矛盾怎么办,村民面临征地补偿标准与维权难题,如何解决?: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发布时间:2024-07-05 15:17:21 作者:圣运律师

村民征地补偿标准与维权因素矛盾怎么办,土地征收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未依法经过省级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征收,此征收为非法征收,村民可以拒交土地,当然,如果征收部门制订的补偿标准高的话,也可以接受;另一类是依法经过省级以上政府审批的征收。村民

一、村民征地补偿标准与维权因素矛盾怎么办

土地征收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未依法经过省级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征收,此征收为非法征收,村民可以拒交土地,当然,如果征收部门制订的补偿标准高的话,也可以接受;另一类是依法经过省级以上政府审批的征收。村民遇上这类征收,可以对省级政府的审批文件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也可以就县级政府组织实施征地的行为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偏低的,可以申请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裁决。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要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所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征地补偿案件涉及的内容复杂,知识点多,需要调查的证据也很多,如果经济条件允许的话建议你还是委托律师全权代理,所有工作由律师去做就可以了,那样会更好地维护你的权益。

二、村委会征地补偿怎么赔偿

村委扣押征地补偿款当事人可以与政府就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时间、发放数额进行协商沟通,沟通未果可以交由同级征收管理部门裁决,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第八十条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三、村民面临征地补偿标准与维权难题,如何解决?

土地征收纠纷分为两类,非法征收和合法征收。对于非法征收,村民可以拒交土地或接受高补偿标准。对于合法征收,村民可以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裁决。根据《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需按原用途给予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附着物补偿费。补偿标准由省级政府规定,安置补助费不得超过三十倍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建议委托律师代理以维护权益。

法律分析

土地征收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未依法经过省级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征收,此征收为非法征收,村民可以拒交土地,当然,如果征收部门制订的补偿标准高的话,也可以接受;另一类是依法经过省级以上政府审批的征收。村民遇上这类征收,可以对省级政府的审批文件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也可以就县级政府组织实施征地的行为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偏低的,可以申请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裁决。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要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所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征地补偿案件涉及的内容复杂,知识点多,需要调查的证据也很多,如果经济条件允许的话建议你还是委托律师全权代理,所有工作由律师去做就可以了,那样会更好地维护你的权益。

结语

土地征收纠纷可分为两类:非法征收和合法征收。对于非法征收,村民可拒交土地,或接受高补偿标准。对于合法征收,村民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裁决。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耕地补偿费为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人标准为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征收其他土地的标准参照耕地规定。复杂的征地补偿案件建议委托律师代理,以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五节 土地经营权 第四十一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四章 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贪污、挪用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四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和互换、转让 第三十五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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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王四新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村民征地补偿标准与维权因素矛盾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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