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4-02 15:41:37 作者:圣运律师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周边的市场价格
圣运律师:国家对农村房屋的补偿并不是统一、具体、明确的,一般结合当地的补偿标准进行确定。虽然法律并未规定具体的补偿数额,但是地方规定不能偏离国家总体的补偿政策。掌握好以下原则,对自己得到的补偿是否合理就有一个准确的判断了。
接下来,圣运律师为大家做详细讲解。
拆迁不符合下述原则,不可随意签字拆房!
1不低于周边市场价格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周边的市场价格,以被征收人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 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就土地征收补偿适用问题的规定,“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补偿不能直接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但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从此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征收补偿必须达到市场价格这一合理标准,地方不能随意偏离。
2先补偿后拆迁
在保护被拆迁者利益时,必须遵循“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不少开发商为了节约成本,采用“先拆后补”的方式,这是极不合理也是不合法的。采用“补偿后拆迁”的方式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保护拆迁户的利益,避免房屋被拆却拿不到补偿款,甚至出现“拆了旧房没新房”的局面。
3不能降低现有的生活水平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在以往政府文件中也都明确提出,补偿费用应确保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农村拆迁补偿究竟如何计算?
1征收耕地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计算方式为: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被征用的耕地数量÷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
2农村房屋拆迁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方式的选择一般会有三种情况:一种是拆迁安置补偿款,一种是产权置换房屋,还有一种就是两者相结合,在一定产权置换的基础上再收取部分补偿款。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的。一是宅基地补偿,归属于集体:二是房屋补偿,归属于个人。房屋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以及其他补助奖励费用构成。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的补偿安置标准,没有统一适用的“补偿安置办法”,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进行确定。
圣运律师提示大家,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相关补偿标准并不一定合理合法,当对自己补偿金额存在疑问时,一定要及时咨询律师了解判断!
根据上述内容拆迁户可以先对自己的房屋情况进行初步判断,明确房屋的土地性质、房屋性质,了解自身情况的补偿方式以及补偿内容,再根据上述内容对自己的拆迁补偿进行简单计算,就能够明确补偿是否合理。
圣运律师提示大家,拆迁户若根据上述原则估算后,认为自己补偿款数额偏低或不确定是否合理,一定要及时咨询律师进行下一步的争取合法权益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