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价住房的申请需要走哪些程序?,廉价住房的申请需要走哪些程序: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发布时间:2024-07-29 22:17:09 作者:圣运律师

廉价住房的申请需要走哪些程序?,律师分析:(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

一、廉价住房的申请需要走哪些程序?

律师分析: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三)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 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 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 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诉。

【法律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三)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 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 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 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诉。

二、2023年廉价住房的申请需要走哪些程序

法律分析: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三)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 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 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 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诉。

法律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三)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 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 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 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诉。

三、廉价住房的申请需要走哪些程序

法律分析:(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三)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 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 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 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诉。

法律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三)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 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 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 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诉。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廉价住房的申请需要走哪些程序呢

廉价住房的申请需要走哪些程序和流程

廉价房的申请条件

廉价住房的申请需要走哪些程序才能通过

廉价房2021年的申请标准

廉价住房是什么

廉价租房申请条件

廉价住房的申请需要走哪些程序和流程

廉价住房制度

怎么申请廉价房是什么意思啊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内容审核:赵明媛律师

来源:头条-廉价住房的申请需要走哪些程序?,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乘车路线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5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