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款没到位怎么办征收2025,征地补偿款不到位怎么办:今日拆迁普法

发布时间:2025-06-25 16:09:02 作者:圣运律师

拆迁补偿款没到位怎么办征收2025,征地补偿款发放不到位应该怎么办,征地补偿款发放不到位应该到当地政府进行协调,如果协调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裁决。如果是非正常征地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 ● 圣运推荐:详解“协议拆迁”:这背后的陷阱,老百姓可要注意了!
  • ● 圣运推荐:记住这五点让你在拆迁中拿到更多的钱!【附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的计算方法】
  • ● 圣运推荐:养殖户遇到不合理拆除要注意这四点!
  • ● 圣运推荐:拆迁补偿款补偿标准,搬迁补偿款补偿标准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 ● 圣运推荐:拆迁补偿款规则规定,拆迁安置补偿规则及标准: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 一、拆迁补偿款没到位怎么办征收2025,征地补偿款发放不到位应该怎么办

    征地补偿款发放不到位应该到当地政府进行协调,如果协调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裁决。如果是非正常征地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征地补偿是应该先进行发放在进行征收土地。
    征地补偿款发放不到位应该怎么办
          1、一般情况下,征地补偿款发放不到,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协调。
          2、如果协调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裁决。
          3、如果是非正常征地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二、青苗补偿标准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三、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征地补偿款必须是先到个人的账户才可以进行征收土地,如果补偿款没有达到法定规定的补偿标准,那么是属于违法征收,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征地补偿标准是国家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进行计算的,不可以低于当地的经济水平。

    二、征地补偿款不到位怎么办

    法律分析:1、一般情况下,征地补偿款发放不到,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协调。

    2、如果协调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裁决。

    3、如果是非正常征地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征收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法律分析: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被征收人如果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意的,可以向征收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相关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四、征地补偿款不到位怎么办?

    法律分析:

    1、一般情况下,征地补偿款发放不到,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协调。

    2、如果协调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裁决。

    3、如果是非正常征地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征地补偿款不到位怎么办 -征地

    法律分析:

    1、一般情况下,征地补偿款发放不到,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协调。

    2、如果协调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裁决。

    3、如果是非正常征地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征地补偿不合理怎么维权

    法律分析:征地补偿不合理可向当地县级政府反应,如果说不能得到解决可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应。认为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不合理的、不合法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到法院起诉的程序与其他普通民事案件相同,但是要有针对性的提供补偿款分配不公平、不合理、不合法的证据,由法院进行判断。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

    第九条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第十条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拆迁补偿款没到位怎么办征收房产税

    拆迁补偿款不到位怎么办

    拆迁款没到位找谁投诉

    拆迁补偿迟迟不到怎么办

    拆迁未补偿怎么办

    拆迁补偿一直不下来怎么办

    拆迁却拿不到补偿款

    拆迁补偿款不到位

    拆迁款不到位

    拆迁补偿款迟迟不给怎么办

    征地补偿款发放不到位应该怎么办呢

    征地补偿款发放不到位应该怎么办呢

    征地补偿款拿不到怎么办

    征地补偿款拿不到应该向哪个部门举报

    征地补偿拿不到找谁有用

    征地补偿款不给发放村民应该怎么办?

    征地补偿一直不发

    征地补偿款不到位能让动工吗

    征地补偿费不及时发放

    征地补偿款未发放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拆迁补偿款不到位怎么办,拆迁补偿一直不下来怎么办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屈然钰

    内容审核:路洋律师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乘车路线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5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