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边房拆迁补偿规定2025,煤矿开采房屋损坏赔偿依据:今日拆迁普法

发布时间:2025-05-22 17:49:51 作者:圣运律师

奥边房拆迁补偿规定2025,山西案例:煤矿开采导致房屋无法居住,有权要求补偿,山西案例:煤矿开采导致房屋无法居住,有权要求补偿!基本案情任某在本村合法拥有一处房屋的所有权。因某煤矿开采区治理移民搬迁安置项目,任某的房屋所在地块被征收,但任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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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奥边房拆迁补偿规定2025,山西案例:煤矿开采导致房屋无法居住,有权要求补偿

    山西案例:煤矿开采导致房屋无法居住,有权要求补偿!

    基本案情

    任某在本村合法拥有一处房屋的所有权。因某煤矿开采区治理移民搬迁安置项目,任某的房屋所在地块被征收,但任某未签订任何相关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也未得到任何补偿。现因煤矿开采活动,任某的房屋出现裂缝、塌陷,无法正常居住,造成巨大损失。由于某煤矿公司作为甲方、村村民委员会作为乙方、街道办作为监督方签订《搬迁安置协议》,任某遂于2023年6月28日向街道办事处邮寄《协调补偿申请书》,但一直未得到答复。因此,任某提起行政诉讼,请求限期街道办就任某向其递交的《协调补偿申请书》作出答复。

    双方观点

    任某认为,任某合法拥有房屋的使用权及所有权。因煤矿开采导致房屋裂缝、塌陷,无法居住,政府应当补偿和答复。

    街道办认为,本案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属于民事侵权损害,应裁定驳回起诉。街道办并非拆迁安置补偿的实施主体,而是由煤矿负责移民搬迁安置。

    裁判结果

    判决街道办在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对任某的申请予以答复。

    裁判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街道办辖区范围的煤矿开采区需要某村移民搬迁安置,本案任某作为某村所属村民,因煤矿开采对其家人的生活带来很大影响,为了维护自己的相关权益向街道办提出协调补偿申请,街道办作为监督方签订了搬迁安置协议,有义务对任某提出的协调补偿申请给予答复。任某因煤矿开采导致房屋受损,无法正常居住,且未得到任何补偿,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权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要求答复。

    二、煤矿开采房屋损坏赔偿依据

    法律分析:1、想得到赔偿,首先要证明房屋塌陷是因为开采煤矿引起的,这不是你说说就行的,需要有关单位的检测结论证明才行。 2、如果是因为煤矿开采引起的:一般情况下,如果不是整个矿区都成为危险区,不是会给你搬迁的,但应给你修房或是赔偿你的修房款;只要大部分房屋所处矿区都成为危险区、不宜再继续居住的,才有可能搬迁。 3、如果是赔偿损失,没有、也不可能统一规定的标准,因为每家的房屋损毁情况不可能相同,赔偿也就不可能有同一标准:需要赔偿的数额,根据你家房屋的实际损坏情况,经双方协商、或是经中介机构评估后确定,按实际损失赔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估价师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煤矿挖煤引发的房屋损毁应对措施

    开采煤矿导致房屋受损,责任在开采公司,需委托鉴定机构进行评估,赔偿按实际损失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1166条,行为人应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分析

    开采煤矿导致房屋受损的,如果是属于开采公司责任的,由采取公司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可以先委托鉴定机构对裂缝的产生原因进行鉴定,并依据鉴定结论向煤矿的开采人索赔。

    煤矿房屋损害赔偿是怎样的?

    1、想得到赔偿,首先要证明房屋塌陷是因为开采煤矿引起的,需要有关单位的检测结论证明才行。

    2、如果是因为煤矿开采引起的:一般情况下,如果不是整个矿区都成为危险区,是不会搬迁的,但应修房或是赔偿修房款;只要大部分房屋所处矿区都成为危险区、不宜再继续居住的,才有可能搬迁。

    3、如果是赔偿损失,没有、也不可能统一规定的标准,因为每家的房屋损毁情况不可能相同,赔偿也就不可能有同一标准:需要赔偿的数额,根据房屋的实际损坏情况,经双方协商、或是经中介机构评估后确定,按实际损失赔偿。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拓展延伸

    煤矿挖煤引发的房屋损毁:保护居民安全的应对措施

    煤矿挖煤引发的房屋损毁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对居民的安全构成了威胁。为了保护居民的安全,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应对措施。首先,建立全面的安全监测系统,及时监测煤矿挖掘活动对周边房屋的影响。其次,加强煤矿挖掘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操作符合规范,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同时,加强房屋结构的设计和建设,提高其抗震、抗压能力,以减少煤矿挖掘对房屋的损害。此外,加强居民的安全意识和应急预案的培训,提高居民自救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通过以上综合措施的实施,我们可以更好地保护居民的安全,减少煤矿挖煤引发的房屋损毁事故的发生。

    结语

    煤矿开采对房屋造成的损害是一个严重的问题,赔偿是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能证明房屋塌陷是由煤矿开采引起的,受害人可以向开采公司索赔。赔偿数额应根据实际损失经双方协商或中介机构评估后确定。为了预防此类事故,应加强安全监测、安全管理和房屋结构设计,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应急预案培训。通过综合措施的实施,可以更好地保护居民的安全,减少煤矿开采引发的房屋损毁事故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送石油、天然气的管道的保护,适用本法。

    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的保护,不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依照本法规定主管本行政区域的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管道保护的相关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统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

    四、煤矿开采房屋损坏赔偿标准

    煤矿房屋损害赔偿是怎样的

    1、想得到赔偿,首先要证明房屋塌陷是因为开采煤矿引起的,这不是你说说就行的,需要有关单位的检测结论证明才行。

    2、如果是因为煤矿开采引起的:一般情况下,如果不是整个矿区都成为危险区,不是会给你搬迁的,但应给你修房或是赔偿你的修房款;只要大部分房屋所处矿区都成为危险区、不宜再继续居住的,才有可能搬迁。

    3、如果是赔偿损失,没有、也不可能统一规定的标准,因为每家的房屋损毁情况不可能相同,赔偿也就不可能有同一标准:需要赔偿的数额,根据你家房屋的实际损坏情况,经双方协商、或是经中介机构评估后确定,按实际损失赔偿。

    4、建议:

    (1)先找当地建设规划部门请求检测房屋塌陷原因并评估损坏程度,然后向煤矿索赔,协商不成时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

    (2)如果同村同一地的塌陷房屋不只你一家,可双联合起来一起维权。

    一是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因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导致另一方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要求解除合同,守约方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即付出的房款、中介费、利息等)和房屋差价等可得利益损失,违约方应当予以赔偿。在认定可得利益损失时应综合考虑守约方的履约情况、违约方的过错程度、违约方签订合同时能够预见或应当预见到其违约可能给守约方造成的因房屋价值变动而产生的损失以及守约方是否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等因素。

    可得利益损失主要是房屋差价损失,是指合同约定价格与房屋现在市场价之间的差额。实践中可以委托具有评估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评估或者比照最相类似的房屋(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相同区域内房屋)市场交易价格,与买卖合同约定价格之差确定房屋差价损失,但合同另有约定或当事人事后能够协商确定的除外。认定房屋差价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确定之日、合同解除之日、评估之日以及审理中房屋的涨跌情况等予以合理确定。

    二是出卖人的违约行为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但合同不存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履行不能的情形,双方可以继续履行,此时应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处理,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情况下,如果守约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获得赔偿,守约方如果此时提出要求赔偿房屋差价等可得利益损失的,超出了合同约定的范围,不应得到法律的支持。

    三是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当事人有损失的,按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予以分担。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在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撤销的情况下,当事人一方主张赔偿合同履行的房屋差价等可得利益损失的,笔者认为此时可得利益不存在,当事人没有索赔的法律依据,不应得到法律的支持。如果一方当事人存在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伪造授权书等恶意行为致使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另一方要求赔偿房屋差价等实际损失的,应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根据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实际履行、买受人支付购房款的数额、出卖人是否已将房屋交付使用等因素,综合判断予以确定,但以合同实际履行时的可得利益额为限。

    如果合同没有规定违约金或者实际损失难以计算,可依据房款的总额参照银行等金融机构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出金额,或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或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违约金,了解更多法律知识请上网进行专业咨询。

    五、煤矿挖煤导致房屋受损怎么办

    法律分析:开采煤矿导致房屋受损的,如果是属于开采公司责任的,由采取公司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可以先委托鉴定机构对裂缝的产生原因进行鉴定,并依据鉴定结论向煤矿的开采人索赔。索赔的金额一般为房屋修复的金额,协商不成时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 ,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六、煤矿房屋损害赔偿是怎样的

    1、想得到赔偿,首先要证明房屋塌陷是因为开采煤矿引起的,这不是你说说就行的,需要有关单位的检测结论证明才行。

    2、如果是因为煤矿开采引起的:一般情况下,如果不是整个矿区都成为危险区,不是会给你搬迁的,但应给你修房或是赔偿你的修房款;只要大部分房屋所处矿区都成为危险区、不宜再继续居住的,才有可能搬迁。

    3、如果是赔偿损失,没有、也不可能统一规定的标准,因为每家的房屋损毁情况不可能相同,赔偿也就不可能有同一标准:需要赔偿的数额,根据你家房屋的实际损坏情况,经双方协商、或是经中介机构评估后确定,按实际损失赔偿。

    4、建议:

    (1)先找当地建设规划部门请求检测房屋塌陷原因并评估损坏程度,然后向煤矿索赔,协商不成时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

    (2)如果同村同一地的塌陷房屋不只你一家,可双联合起来一起维权。

    一是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因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导致另一方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要求解除合同,守约方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即付出的房款、中介费、利息等)和房屋差价等可得利益损失,违约方应当予以赔偿。在认定可得利益损失时应综合考虑守约方的履约情况、违约方的过错程度、违约方签订合同时能够预见或应当预见到其违约可能给守约方造成的因房屋价值变动而产生的损失以及守约方是否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等因素。

    可得利益损失主要是房屋差价损失,是指合同约定价格与房屋现在市场价之间的差额。实践中可以委托具有评估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评估或者比照最相类似的房屋(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相同区域内房屋)市场交易价格,与买卖合同约定价格之差确定房屋差价损失,但合同另有约定或当事人事后能够协商确定的除外。认定房屋差价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确定之日、合同解除之日、评估之日以及审理中房屋的涨跌情况等予以合理确定。

    二是出卖人的违约行为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但合同不存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履行不能的情形,双方可以继续履行,此时应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处理,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情况下,如果守约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获得赔偿,守约方如果此时提出要求赔偿房屋差价等可得利益损失的,超出了合同约定的范围,不应得到法律的支持。

    三是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当事人有损失的,按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予以分担。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在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撤销的情况下,当事人一方主张赔偿合同履行的房屋差价等可得利益损失的,笔者认为此时可得利益不存在,当事人没有索赔的法律依据,不应得到法律的支持。如果一方当事人存在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伪造授权书等恶意行为致使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另一方要求赔偿房屋差价等实际损失的,应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根据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实际履行、买受人支付购房款的数额、出卖人是否已将房屋交付使用等因素,综合判断予以确定,但以合同实际履行时的可得利益额为限。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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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稿:金冬

    内容审核:黄旭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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