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17 00:05:31 作者:圣运律师
应拆未拆房屋拆迁补偿2025,应拆未拆房屋拆迁不能获得赔偿吗,应拆未拆房屋在拆迁时是否能获得赔偿,这个问题涉及多个方面,不能一概而论。一、应拆未拆房屋的合法性首先,要确定应拆未拆房屋是否具有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
应拆未拆房屋在拆迁时是否能获得赔偿,这个问题涉及多个方面,不能一概而论。
一、应拆未拆房屋的合法性
首先,要确定应拆未拆房屋是否具有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可能被视为违法建筑。对于这类建筑,拆迁时可能无法获得正常的赔偿。
然而,如果应拆未拆房屋是因为历史遗留问题或其他非房主自身原因造成的,且房主在该房屋内已长期生活居住,那么这类房屋在拆迁时应当得到合法补偿安置。具体的补偿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但通常会考虑房屋的实际价值、房主的居住需求等因素。
二、拆迁补偿的依据
拆迁补偿的依据主要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根据该条例,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都是拆迁补偿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应拆未拆房屋,如果其被认定为合法建筑,那么房主有权依据该条例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
三、具体情况分析
综上所述,应拆未拆房屋在拆迁时是否能获得赔偿,取决于其是否具有合法性以及具体的拆迁政策。如果房屋具有合法性且符合拆迁补偿的条件,那么房主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反之,如果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或不符合拆迁补偿的条件,那么房主可能无法获得赔偿。
因此,对于应拆未拆房屋的房主来说,在面临拆迁时,最好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政府部门,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拆迁政策,以便做出合理的决策。
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拆迁没有赔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拆迁的补偿如下: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房屋拆迁一般要经过哪些程序1、前期洽谈、现场勘察;2、签订评估合同,然后制定工作计划;3、外业入户评估;4、内业结算;5、出具正式评估报告;6、送达报告。送到拆迁户手中;7、动迁解释;8、把报告归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1、如果对方欠款,可以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冻结、划拨拆迁补偿款。
2、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4、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5、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一、房屋拆迁补偿款纠纷如何处理
1、行政裁决
国务院令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2、行政或司法强制
(1)行政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
(2)司法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或司法强制只能选一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请或申请强制拆迁,必须非常慎重。
3、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二、如何索要房屋拆迁补偿款
1、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2、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属于违法建筑和超期临时建筑的房屋拆迁没有赔偿。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属于合法建筑的房屋拆迁可以根据房产证记载的建筑面积和国土部门的测绘数据进行赔偿,不合乎法律规定的违法建筑房屋和超期临时建筑房屋拆迁没有赔偿,逾期未改的可以强制拆除。【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法律分析:如果已列为征收范围,可要求按照政策要求补偿,未列入征收范围的,自行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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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秦俊
内容审核:王四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