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16 10:13:58 作者:圣运律师
土地征地补偿费能否继承2025,亲人去世后征地补偿款能否继承,亲人去世后的征地补偿款能否作为遗产继承,取决于具体情况。一、如果亲人在征地补偿款发放之前去世,那么他们无法享有该补偿款,因此这部分款项不能作为他们的遗产进行继承。二、如果亲人在征
亲人去世后的征地补偿款能否作为遗产继承,取决于具体情况。
一、如果亲人在征地补偿款发放之前去世,那么他们无法享有该补偿款,因此这部分款项不能作为他们的遗产进行继承。
二、如果亲人在征地补偿款发放之后去世,那么这笔款项就属于他们的个人合法财产,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征地补偿款是由集体分配给村民的。如果村民去世后,其对于本村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会自然丧失。但已分配的征地补偿款仍属于其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综上所述,亲人去世后的征地补偿款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但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发生时间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
亲人去世后,征地补偿款能继承,能继承的遗产还包括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等其他合法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死亡的人不能获得征地补偿款。农村征地补偿款的分配不是基于人口,而是基于地。按照“生不增,死不减”的原则,对农户进行补偿。征地补偿款按照家庭为单位发放,以家庭承包的土地面积确定补偿款。家庭内部分配问题,由家庭内部自行解决。对已死亡或丧失家庭成员资格的人丧失了农户成员的身份,自然无法获得补偿,对于可能成为还未成为该农户成员的人也不能获得,所以只有农户现有成员才能获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七十一条 国家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保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给予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
被拆迁人去世,征地补偿款不可以继承。根据法律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在土地补偿费分配前死亡的,才有补偿费收益份额的保留,在安置方案确定前死亡的成员不能保留补偿费收益份额,所以征地补偿款是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
一、公务员能分割征地补偿款吗?
如果公务员拥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可以分割征地补偿款。根据法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政府征地流程
1、发布征地公告(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列入补偿范围。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2)费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侠客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6、土地交付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三、土地补偿费能不能继承
一般不能继承土地的征地补偿费。征地补偿款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偿,由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丧失承包地的承包农户家庭,用于对失去土地农户的预期损失补偿及安置。征地补偿款从性质上不属于承包收益,不能列入遗产范围,故不能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死者已经取得了征地补偿款的,征地补偿款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如果未取得征地补偿款的,死亡后获得征地补偿款的权利就消灭,不能继承征地补偿资格。
一、亲兄弟属不属于直系亲属
亲兄弟不属于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是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包括旁系兄弟姐妹。兄弟不属于直系亲属,属于旁系亲属。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规定或者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征地补偿款能否算遗产
征地补偿款不能作为遗产继承,遗产的概念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如下几点: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法律分析:老人去世后,拆迁房屋获得的补偿可以按照其所留的遗嘱或遗赠协议进行继承,如没有遗嘱或遗赠协议的,则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如老师没有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可以继承遗产的,则该遗产归村集体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土地征地补偿费能否继承给子女
●土地征地补偿费能否继承遗产
●征地补偿款是否可以继承
●土地征地补偿费能否继承使用
●征地补偿可作为遗产继承吗
●土地征收补偿款算遗产吗
●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发给失地农民吗
●征地土地补偿费归谁所有
●土地补偿费可以继承吗
●征地补偿款人死后可继承吗
●人死了土地征收款由谁继承
●人死了土地征收款由谁继承
●人死了土地征用能分到钱?
●死者的土地补偿款能否继承
●老人死后土地征收土地纠纷
●父母死后土地征地补偿款归谁
●人死后土地补偿款归谁
●死人的土地征收该由谁继承
●老人死后土地被国家征用钱应该谁得
●人死了能分征地补偿款吗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土地征地补偿费能否继承遗产,土地征收补偿款算遗产吗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魏国轩
内容审核:黎雪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