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09 22:34:13 作者:圣运律师
房屋拆迁补偿遭遇枉法裁判怎么办2025,征地拆迁一审二审再审都枉法裁判怎么办,若征地拆迁案件在一审、二审和再审中都遭遇枉法裁判,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如果当事人有确凿证据证明再审判决存在明显错误,可以根据相关法
若征地拆迁案件在一审、二审和再审中都遭遇枉法裁判,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
如果当事人有确凿证据证明再审判决存在明显错误,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将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确实存在问题,可能会向法院提起抗诉。
二、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面对连续的败诉,当事人应当寻求专业律师的法律帮助。律师可以协助当事人梳理案情,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并帮助当事人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以便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如果因为法院的枉法裁判导致当事人遭受了经济损失,当事人有权依法向国家申请赔偿。在申请国家赔偿时,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失以及法院的裁判存在错误。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措施都需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并且需要当事人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法律程序可能比较复杂和漫长,当事人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和耐心应对。
另外,虽然《民事诉讼法》中并未直接提及征地拆迁案件的特定法律条款,但相关程序性规定(如审判程序、再审程序等)以及国家赔偿等制度均适用于此类案件。因此,在处理征地拆迁案件的枉法裁判问题时,可以参照这些一般性的法律规定进行操作。
法律分析:拆迁纠纷二审能上诉。如果拆迁纠纷在二审后双方仍然有不满意的并且有足够的证据和法律依据,则可以再次起诉。原审原告和,上诉人之间的产权调换的面积的计算应该按照原审原告所拆的房屋的建筑的面积进行计算。如果上诉人的拆迁补偿的建筑面积超过了原审原告所拆的房屋的建筑面积,则上诉人不应该再对原审原告进行额外的产权补偿。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七条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拆迁纠纷二审能上诉。
如果拆迁纠纷在二审后双方仍然有不满意的并且有足够的证据和法律依据,则可以再次起诉。原审原告和上诉人之间的产权调换的面积的计算应该按照原审原告所拆的房屋的建筑的面积进行计算。如果上诉人的拆迁补偿的建筑面积超过了原审原告所拆的房屋的建筑面积,则上诉人不应该再对原审原告进行额外的产权补偿。
一、怎么计算房屋拆迁补偿款
房屋拆迁是按照房产证的房屋面积来补偿,与户口上的人无关。不管是国有土地的房屋拆迁,还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被拆迁人是房屋所有权人,拆迁补偿是对被拆迁房屋的补偿,与在被拆迁的房屋内有户口的人无关。另外,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中,除了对被拆迁房屋给予补偿之外,还需要对在被拆迁房屋内有合法农业户口的人给予安置补助。这个补助就与房屋面积无关,而与户口上的人有关,是按人给予的安置补助。
拆迁按房屋产权调换的办法补偿或者给付货币补偿。拆迁补偿时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也称为产权置换,也可以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进行货币补偿。被拆迁人还可以自行选择拆迁补偿方式,或者二者结合补偿。
二、对民事案件的二审不服怎么办
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法院驳回再审申请或者逾期未作出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进行二审诉讼。
行政诉讼上诉流程是:
(一)上诉的提起
上诉是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诉讼行为。与刑事诉讼不同,当事人上诉是行政诉讼引起第二审程序发生的唯一动因。当事人行使上诉权,提起上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上诉人必须适格。凡第一审程序中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有权提起上诉。
2、上诉人所不服的一审判决、裁定,必须是法律明文规定可以上诉的判决、裁定。能够提出上诉的判决和裁定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对驳回起诉、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所作出的裁定。
3、上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4、上诉必须递交符合法律要求的上诉状。当事人提出上诉,既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二)上诉的受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包括当事人提交的和第二审人民法院移交的),应当审查;对有欠缺的上诉,应当限期当事人补正。上诉状内容无欠缺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被上诉人,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出答辩状。被上诉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第二审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如果认为上诉符合法定条件,应予受理;如果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上诉一经受理,案件即进入第二审程序。在行政诉讼第二审程序中,被诉行政机关不得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
法律分析:
拆迁纠纷二审能上诉。如果拆迁纠纷在二审后双方仍然有不满意的并且有足够的证据和法律依据,则可以再次起诉。原审原告和,上诉人之间的产权调换的面积的计算应该按照原审原告所拆的房屋的建筑的面积进行计算。如果上诉人的拆迁补偿的建筑面积超过了原审原告所拆的房屋的建筑面积,则上诉人不应该再对原审原告进行额外的产权补偿。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七条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拆迁纠纷有二审,行政诉讼实行二审终审。
《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一、房屋拆迁纠纷的二审结果有哪些?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二、房屋拆迁纠纷存在哪些情形法院不能裁定强拆?
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
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6、超越职权;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三、征地强拆的条件有哪些?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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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官司二审翻案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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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法院认为强拆行为违反法定程序
●征收拆迁案件
●征地拆迁官司
●征地拆迁官司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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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曹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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