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18 09:57:56 作者:
山东省廉先生诉单县人民政府行政赔偿一案开庭公告时间:2020年11月17日15:00地点: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人:廉先生被告:单县人民
时间:2020年11月17日15:00
地点: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委托人:廉先生
被告:单县人民政府
办案事由:行政赔偿
办案律师:刘超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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