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29 10:33:37 作者:
7 江苏省陆先生和律师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第四调解室办案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日15:30地点: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第四调解室(12楼)原告:
时间:2024年11月1日15:30
地点: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第四调解室(12楼)
原告:陆先生
被告:徐州市东湖街道办事处、邳州市房屋征收办公室
办案事由:询问
办案律师:吴海丽律师(王有银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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