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年7月19日09:30 办案事由:驳回复议决定

发布时间:2021-07-18 20:04:15 作者:

安徽省李先生等人诉安徽省自然资源厅、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驳回复议决定一案开庭公告时间:2021年7月19日09:30地点: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

安徽省李先生等人诉安徽省自然资源厅、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驳回复议决定一案开庭公告

时间:2021年7月19日09:30   

地点: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委托人:李先生等人    

被告:安徽省自然资源厅、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办案事由:驳回复议决定    

办案律师:张小华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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