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7-30 11:19:43 作者:
李先生诉烈山镇人民政府确认行政行为违法一案开庭公告时间:2018年7月10日上午10:00地点:烈山区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原告:李先生被告:烈山镇
时间:2018年7月10日上午10:00
地点:烈山区人民法院第四法庭
原告:李先生
被告:烈山镇人民政府
案由:确认行政行为违法
出庭律师:陈永芊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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