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28 10:54:50 作者:
13 黑龙江省刘女士诉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行政赔偿一案开庭公告时间:2023年03月03日09:00地点: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原告:刘女士
时间:2023年03月03日09:00
地点: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
原告:刘女士
被告: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
办案事由:行政赔偿
办案律师:刘佳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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