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要截留土地补偿费,不认可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11-15 21:32:24 作者:

实践中,农民在收到征地补偿款时,有时候是由村委会发放,所以在分发时,难免会出现截留的现象,那么村委会有权截留土地补偿费么?截留比

 

    实践中,农民在收到征地补偿款时,有时候是由村委会发放,所以在分发时,难免会出现截留的现象,那么村委会有权截留土地补偿费么?截留比例过高怎么办?今天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有银律师为你解读这一问题。

 

 

村委会有权截留土地补偿费么?

 

 

    首先,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 <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9条规定:“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也就是说,村委会可以留一部分土地补偿费,但应接受被征地农民的监督。

 

 

村委会截留土地补偿费的比例是多少?

 

 

    目前,因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实际情况不同,地区相应的规定也有些微差异

 

 

例如《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文件中就规定,土地补偿费20%归集体经济组织,80%归被征地的土地使用权人或者按照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的农户。

 

根据《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调整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土地给被征地农民承包或者被征土地属于农民自留地的,应当将不少于70%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

 

而《山西省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办法》中规定,已确权确地到户的土地被部分征收或征用的,其土地补偿费以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其余20%留给村集体经济组织.

 

由此可知一般情况下村委会截留的土地补偿费的比例不应过高具体可查询所在地区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了解

 

 

村委会截留比例过高,该怎么争取合法权益?

 

 

如果村委会截留得过多,比如直接提取50%的补偿费或者截留金额高达数百万、上千万,这时就需要警惕了。

 

 

首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有关规定,村委会应当将征地补偿费用的收支和分配情况,向村民公布。

 

其次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征地补偿费使用及分配方案应当建立相应的村务档案,应当保证真实完整,并妥善保管。

 

    如果村民对于土地补偿费收支和分配无从知晓也没听说召开过村民会议。那么村委会截留部分补偿款的行为很可能是违法的。建议及时联系专业拆迁律师,听取专业法律建议,尽早争取合法权益。

 

    如对村委会截留补偿费的决议不认可,可以申请村务公开,看村民会议是否合法进行,有无村民或代表签字等等。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如反映无果或遭遇复杂情况,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有银律师建议您及时联系专业律师,通过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等方式理性争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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