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06 07:46:37 作者:圣运律师
土地有争议还可以施工吗,征地有争议不可以动工。被征收人与征收人双方应当就征地纠纷进行合理范围内的协商沟通;沟通未果交由同级征收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后被征收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法律依据:《
征地有争议不可以动工。被征收人与征收人双方应当就征地纠纷进行合理范围内的协商沟通;沟通未果交由同级征收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后被征收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有争议的土地能不能进行建设
下列土地不能建房:1、永久基本农田。个人和企业单位不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非农建设;2、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村民只能在规定建造住宅的那一部分区域自建房,不得在规划区域内的其他地方建房;3、公路两侧的土地。如果在公路两侧私自建房都属于违法违规建筑,会面临强拆的风险。国有土地自建房需要办理哪些手续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书》;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3、《国有土地使用证书》;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书》;5、《房子销售许可证书》;6、《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一)经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三)蔬菜生产基地;(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五)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其他耕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具体比例由国务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实际情况规定。第三十五条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禁止通过擅自调整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式规避永久基本农田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审批。
如何办理司法手续,土地有争议
法律分析:土地纠纷是指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农村土地纠纷仲裁后还可以起诉吗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后还可以起诉。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根据纠纷内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有争议的土地上农作物被别人毁坏犯法吗?
若行为人的破坏农用地行为达到以下标准的,则可能涉嫌犯罪,需要被人民法院进行审判: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非法占用并毁坏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的犯罪行为,应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二)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三)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土地使用权还包括房屋吗
一、土地使用权包括房屋吗1、土地使用权不包括房屋。土地使用权是权利人依照法定程序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是有期限的,房屋所有权是权利人独占性的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没有使用期限限制。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国土空间规划应当细化落实国家发展规划提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包括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和规划用地布局、结构、用途管制要求等内容,明确耕地保有量、建设用地规模、禁止开垦的范围等要求,统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用地布局,综合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合理确定并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二、集体土地使用权回收的情形包括什么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即可以收回农村集体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包括农用地使用权和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征地纠纷不让施工违法。发生征地纠纷可以向当地国土部门反映情况,或者直接拨打国土部的法律热线12336;强制征地侵犯公民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不可以,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继承人对遗产分割问题有争议怎么办
视情况而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继承人对遗产分割问题有争议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怎么解决问题
劳动争议解决方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土地有争议还可以施工吗现在
●土地有争议还可以施工吗
●土地有争议能施工吗
●土地有争议还可以施工吗知乎
●土地有争议可以发证吗
●有争议土地可以建房吗
●有争议的土地可以使用吗
●土地有争议还可以施工吗
●存在争议的土地能够开工建设吗?
●土地有争议能确权吗
●迁出户口,征用土地补偿款还可以参与分配吗?,户口迁出能否参加征地补偿的分配: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行政拘留后会继续追究刑事责任吗?,行政拘留后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户口迁出能否参加征地补偿的分配,迁出户口,征用土地补偿款还可以参与分配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与父母分户还可以享有父母的房产拆迁款吗? ,与父母分户还可以享有父母的房产拆迁款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与父母分户还可以享有父母的房产拆迁款吗?,与父母分户还可以享有父母的房产拆迁款吗? -房屋拆迁: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村委欠钱不还向哪里举报 ,村委会欠钱不还可以去哪举报?: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村委会责令收回宅基地,起诉法院不受理,村民还可以这么做,宅基地村里有权收回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城市房子卖了户口能迁回农村吗,城市房子卖了户籍还可以迁回农村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户口迁出能否参加征地补偿的分配,迁出户口,征用土地补偿款还可以参与分配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户口迁出能否参加征地补偿的分配,迁出户口,征用土地补偿款还可以参与分配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借钱不还是否可以合法地找借款人的家人?,借钱不还可以找他家人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征收补偿发放后还可以像法院申请吗?土地征收补偿如何发放: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危房被政府强拆后还可以重建吗?已启动征地程序危房能否用危房鉴定强制拆除: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离婚了还可以享受动迁政策吗,离婚后房子动迁政策: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三年前强拆养殖场三年后还可以起诉吗? ,养殖场强拆后怎么赔偿问题: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被征收后还可以耕种吗?征收了地没有用,我还可以在地上种菜吗: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以租代征怎么赔偿?以租代征后还可以要回自己的土地吗: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征收公告发布后房屋还可以买卖吗?征收启动公告发布后,对征收不服应该怎么办: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离婚了户口还在男方,拆迁了能分到房子吗,男人户口迁到女方离婚了还可以迁回来吗:今日拆迁补偿在线咨询
●空心房拆了还可以建吗?空心房拆除后土地权属归谁,拆除后的宅基地如何处置: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李娜娜律师
来源:头条-土地有争议还可以施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