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年限永久的是何种性质的土地,土地使用年限永久的是哪种性质土地: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发布时间:2024-08-05 19:47:46 作者:圣运律师

土地使用年限永久的是何种性质的土地,没有土地的使用年限是永久的。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其使用权根据土地的性质不同,都有明确的规定;以划拨方式获得的土地,是没有规定具体的使用时间限制,但是,法律规定,如果是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需要,可以

一、土地使用年限永久的是何种性质的土地

没有土地的使用年限是永久的。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其使用权根据土地的性质不同,都有明确的规定;以划拨方式获得的土地,是没有规定具体的使用时间限制,但是,法律规定,如果是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需要,可以无偿收回。

一、商品房和安置房有什么不同

商品房和安置房主要有以下区别:

1、土地来源差异。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来源是划拨或低价出让,而商品房开发商通过出让获得土地;

2、产权差异。许多安置房屋没有完全的产权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但不一定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商品房拥有完全的产权、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3、质量差异。安置房建设利润往往有限,所以安置房建设一般不如商品房;

4、交易时间限制。很多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即规定几年内不得上市销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5、交易限制的差异。由于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搬迁安置户,此类房屋的销售不仅受到法律法规的规范,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地方政策的限制。

二、划拨用地是啥意思

划拨用地是我国特有的项目建设用地的取得方式之一。是有审批权限的各级政府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和2001年10月22日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令《划拨用地目录》,向符合划拨用地条件的建设项目(项目使用的单位)无偿供应的土地。划拨用地的使用年限是永久的(即终止日期为批准供地的本级政府认为应该依法收回时止)。

三、70年产权人房子产权归谁

房子70年后产权到期归谁要看情况。如果房屋的所有人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续期,一般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以外,申请续期的请求会被批准,申请人就可以继续获得房屋产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二、土地使用年限永久的是哪种性质的土地

法律分析:劳动仲裁作出的仲裁裁决是有效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土地使用年限永久的是哪种性质土地

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的使用年限就是永久的,除此之外,其他性质的土地的使用年限都是有时间限制的。

一、房产证上使用年限空白什么意思

1、房产是属于个人的私产,具有完整的物权,产权人也拥有永久的使用权,所以房产证上是不会记载使用年限的。

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土地使用权包括对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原则上是没有使用年限的。

3、但如果所购买的这套住房在今后发生买卖关系的时候,就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由买房人注意不是卖房人缴纳一定数额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使用权变更为出让,使用年限变更为住宅用地的70年。

4、因为土地使用年限不归房产证登记范围,是土地证上才登记的。商品房肯定有土地证,所以,从土地证上可以看到使用年限。

二、房改房土地使用权最长多久

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事业性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三、棚户区改造与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有哪些区别

城中村房屋拆迁的特殊性是因为其具有城市和农村的双重特征。房屋建筑占有的土地性质属于集体土地,但是周边房屋的市场价却很高。如果是依据集体土地上房屋建筑成本价拆迁补偿,那补偿结果对被拆迁户来说是很不公平的,很可能就是降低原有的居住、生活水平,这是违背拆迁补偿原则的。最高人民法院曾出过司法解释,城中村房子拆迁,如果是货币补偿方式,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争取不得低于同地段的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通俗的来讲,就是地段一样,房子结构、年限差不多的房子的市场价格。棚户区指的大都是设施简陋,环境较差,安全隐患多的房子,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相关规定可知,经过棚户区改造后,当地群众的住房条件会得到改善,大家可以住到配套设施好、质量高、安全可靠的房子,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关于棚户区的概念,法律并没有统一的规定,我们可以参照一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本通知所称棚户区是指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房屋使用年限较长、使用功能不全、基础设施简陋的区域。那么棚户区改造应该怎么补偿呢?主要还是依据土地性质进行区分并且进行补偿。主要分为两种如下:棚户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标准:实物安置指的是产权调换:产权置换最低的标准是拆一还一,意思就是拆一平补一平,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优先考虑就近安置;异地安置的,要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合理规划选址,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地段。货币补偿: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经评估确定,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棚户区内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标准:此房屋虽然属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但因位于城市规划区内,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予以安置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第2款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的,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的区域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那么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当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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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李帅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土地使用年限永久的是何种性质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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