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女集体经济成员资格认定 法律问题,出嫁女集体经济成员资格认定: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发布时间:2024-08-05 10:45:31 作者:圣运律师

出嫁女集体经济成员资格认定 法律问题,法律分析:户籍没有迁出,居住生活在婆家,承包土地亦存在,得认定为原经济组织的成员,享有参加原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权。户籍已迁到婆家,居住生活在婆家,在婆家没有分得承包土地,在原组织保留有承包土地的,

一、出嫁女集体经济成员资格认定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户籍没有迁出,居住生活在婆家,承包土地亦存在,得认定为原经济组织的成员,享有参加原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权。户籍已迁到婆家,居住生活在婆家,在婆家没有分得承包土地,在原组织保留有承包土地的,则不能享有原组织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权,但原承包土地仍是其生存条件之一,依附于娘家的承包农户,应当作为安置对象,对娘家的征地的安置补助费则享有分配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出嫁女在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

1.嫁到其他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妇女的成员资格

户籍没有迁出,居住生活在婆家,承包土地亦存在,得认定为原经济组织的成员,享有参加原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权。

户籍已迁到婆家,居住生活在婆家,在婆家没有分得承包土地,在原组织保留有承包土地的,则不能享有原组织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权,但原承包土地仍是其生存条件之一,依附于娘家的承包农户,应当作为安置对象,对娘家的征地的安置补助费则享有分配权。

2.嫁到城镇的妇女的成员资格

户口未迁出,没有取得非农业户口,承包地亦保留,但在城镇婆家居住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原组织成员,享有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权。

户口已迁出,已取得城镇(不设区的市)户口,居住城镇生活,但保留原承包土地的,不再有成员资格,不能享有土地补偿费分配权,但可因保留有承包土地,应当享有承包土地被征收后的安置补助费分配权。

一、外嫁女户籍未迁出,随母落户的子女能否分得征地补偿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从司法实践来看,认定个人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主要看三个方面:一是户籍;二是生活在集体经济组织并以集体组织所有土地为生活保障;三是对集体经济组织负有义务为补充判断标准。随母落户的子女能得到征地补偿款。

一、离婚妇女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

离婚的妇女户口没有迁出嫁入地的集体经济组织的,且其在出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已经没有承包地的,应当认定具有其夫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并有权获得征地补偿费。丧偶妇女也是一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的份额,应予以支持。”因此离婚的妇女不因为离婚而丧失分配嫁入地的集体经济组织的征地补偿费的权利。

京平征地律师说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如果出嫁女的合法权利遭受到侵害,可以先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协调、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农村土地征收时,土地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的,所以在拆迁时只要是组织的成员,都是可以获得补偿的,户口没有迁出就是属于集体组织的一员,子女有相关证明都是可以的。

三、出嫁女集体经济成员资格认定

法律分析:户籍没有迁出,居住生活在婆家,承包土地亦存在,得认定为原经济组织的成员,享有参加原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权。户籍已迁到婆家,居住生活在婆家,在婆家没有分得承包土地,在原组织保留有承包土地的,则不能享有原组织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权,但原承包土地仍是其生存条件之一,依附于娘家的承包农户,应当作为安置对象,对娘家的征地的安置补助费则享有分配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农村出嫁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

出嫁女集体经济成员资格认定判决书

外嫁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出嫁女的集体经济确权问题

2020外嫁女集体经济成员资格

农村出嫁女集体成员由谁认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外嫁女

出嫁女集体经济成员资格认定判决书

出嫁女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加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女人出嫁后能变更关系到婆家吗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需要纳税吗,村集体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如何分配征地补偿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何分配土地补偿款: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补偿款的取得具有人身专属性,尹某不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不应享有土地补偿款的分配,市政府决定将牛某所在村的集体土地征收转为建设用地应对补偿款数额不满牛某在: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陕西高院发布工作指引 统一全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裁判标准(附工作指引全文),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在放弃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后,承包土地是否会被收回?,放弃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什么影响: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的裁判依据,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由: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是什么意思,以集体经济组织权益纠纷提诉讼: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同村不同村民小组的村民是否属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判定,如何界定是村集体所有还是村民小组所有: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民法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依据: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集体经济归谁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民法典:一文弄懂村委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区别: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失地农民新政策算集体经济成员吗,失地农民2021年新政策算集体经济成员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经营范围,合作社经营范围大全: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法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什么意思: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哪些,在什么情况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由,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由 -法律知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何分配征地补偿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何分配土地补偿款: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征地补偿款该如何分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何分配土地补偿款: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构成是怎样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黄旭晖律师

来源:临律-出嫁女集体经济成员资格认定 法律问题,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乘车路线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1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