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拆补偿迟迟不到位,圣运律师助力全面获赔!

发布时间:2020-08-23 18:12:57 作者:

这是圣运律师代理的真实案例。 福建郑先生的房子被拆除,补偿却迟迟下不来,经过一系列程序的启动,案件现重大突破:法院判决镇政府全

    这是圣运律师代理的真实案例。

    
福建郑先生的房子被拆除,补偿却迟迟下不来,经过一系列程序的启动,案件现重大突破:法院判决镇政府全面赔偿!

房屋被拆除,圣运律师助力争取合法权益

    郑先生在福建省福清市某村有一处房屋,建筑面积在125平方米左右,因当地工业集中区环保隔离带搬迁工程项目房屋所在地的集体土地被征收。

    郑先生与镇人民政府还未能就安置补偿协议达成一致,镇人民政府便对郑先生的房屋进行了拆除。这样的征收方式严重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因此郑先生来到了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针对拆除提起诉讼,确认违法

    接受委托后,圣运律师协助郑先生针对拆除行为,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一审法院在审判中确认了镇政府的拆除行为违法。

    拆除行为确认违法后,圣运律师便帮助郑先生启动下一步争取合法权益程序:获取合理赔偿和补偿!

提起赔偿程序,案件再现进展!

    启动赔偿程序之际,郑先生的儿子已经成家立业,并且分了家,共有两个户口本,符合分户标准,应安置1块宅基地。

    在这样的情况下,圣运律师协助郑先生向镇人民政府提出了赔偿申请,但镇人民政府一直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赔偿。为了维护郑先生的合法权益,圣运律师再次协助他提起了行政诉讼,希望其能获得合理补偿。

    圣运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镇人民政府在未与郑先生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就实施拆除的行为已经对郑先生的财产造成了损失,而且这种拆除行为已经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违法,郑先生是有权取得合理赔偿。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郑先生应当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对赔偿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在其提供的系列性经济损失的证据中,可以证明其房屋已经实际损毁,镇人民政府应按照全面赔偿和公平合理的原则,综合该地区周边的实际情况对郑先生的财产损失承担责任。

    除此之外,参照《XX工业集中区环保隔离带项目房屋搬迁补偿安置方案》,作为行政机关,镇政府应积极与郑先生协商,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结合郑先生的实际情况,确保其享有居住条件不降低、有改善。更应积极与其协商,及时作出行政赔偿决定。

    法院经查明案情后,认可了圣运律师的意见,判决责令镇人民政府在判决生效之日起90内对郑先生予以全面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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