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最高法联合国家发改委,共同发布《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称《意见》)。
7月22日,最高法联合国家发改委,共同发布《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称《意见》)。
针对征收拆迁中存在的问题,《意见》特别提到要公正审理土地征收征用案件。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对不符合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征用土地的行为,依法不予支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打击各种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确保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受侵犯。遵循及时合理补偿原则,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对被征收征用者进行公平合理补偿,维护被征收征用者的合法权益。妥善审理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防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截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得的补偿。
全方位合理补偿,委托人多拿3百万
《意见》的出台,意味着未来征地项目中将不断强化对公共利益的审查,相关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征地拆迁时是否征得农民们的同意等,都将成为审查的重点。尤其在征迁补偿时,一定要保障广大人民的真实利益。
在圣运律师代理争取合法权益的一起案件中,湖南的一位当事人在当地经营的一家招待所被拆迁,因该处房产有办公,有车库,还有一处空地,补偿时在房屋用途的划分上发生分歧,征迁方对空地及房屋性质的认定上不利于当事人;同时,当事人认为补偿标准低,所以把征迁方告到了法院。
一审败诉后,当事人决定委托圣运律师帮助其向湖南高院上诉,圣运律师详细地梳理出了六点关键意见,湖南高院受理上诉后,政府马上找到当事人谈判,最后达成协议,补偿金额多了近三百万。
该案件最后取得相对理想的结果,除了专业律师及时介入外,更重要的是各级人民法院正逐步树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司法理念,在此指导下,法院始终把 “给予被征收人公平合理的补偿”作为该类征收拆迁案件中最基本的法定原则,守护各方利益。
“综合运用多种方式”的提法,体现了司法裁判中应以化解纠纷为主要目的,尤其是面对复杂案件时,应在不损害各方利益的前提下适度展现“灵活性”。同时,这也给了广大被征收人依法维护权利的信心,大家在遭遇不公时,完全可以相信“走法律程序”这一途径。
侵占集体土地,法院严格执行
近日,云南马关法院执行的一起案件引起社会关注。这是一起因占用集体土地拒不退还的民事案件,该处土地位于马关某村地名为“青刚林龙山”,法院判决将土地地上附着物清除后归还申请执行人。
判决生效后,执行人夏某、梁某仍拒不清除。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十日期限届满,夏某、梁某仍拒不履行清除在争议地上的附着物并将土地归还。为此在6月30日上午,当地法院发动干警25名、警车4辆顺利执结该案件,同时现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等监督。
耕地保护是涉及国家安全的大事,是确保14亿人饭碗的根基。新《土地管理法》进一步加大对耕地的保护力度,对土地征收程序做出重大调整,将征收土地程序进一步前置,并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宅基地管理、中央和地方审批权限等方面有创新及调整,同时强化了土地督察制度。
相关部门出台各种意见和建议,不断强化耕地保护这一领域的违法查处力度。圣运律师提醒大家,无论是开发商还是购房者,切不可无视《土地管理法》第37条、第77条、第83条等规定铤而走险。近年来各地对一些别墅项目的拆除有一部分就是违法占用土地;实践中有不少案例,项目的承包方或者购房者,到头来也由于这些建筑物所占用土地的不合法,最终发生了纠纷和财产损失,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