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都签字了,就你一户没签!

发布时间:2020-03-25 14:53:39 作者:

贴的通知上写:别人都签字了,就你一户没签! 之后,当地政府把范先生家的房子拆除了。范先生起诉,法院最终判政府拆除违法。今天,圣运

    贴的通知上写:别人都签字了,就你一户没签!

    之后,当地政府把范先生家的房子拆除了。范先生起诉,法院最终判政府拆除违法。今天,圣运律师以案说法。

    范先生家在河北涿州,村里赶上拆迁。当地村委会和范先生谈补偿,没谈拢。范先生拒签征用协议。

    之后,当地的百尺竿镇政府向范先生发出通知:截止目前,只有你一户未拆迁,镇政府为了保证工程建设,将于近日按照评估公司评估价及市政府办公会纪要议定事项有关规定,将相关补偿费用打入你账户,请你接到该通知后,立即行动,做好拆迁事宜。

    范先生对这份通知不服,向涿州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涿州市政府驳回行政复议申请。范先生不服,向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法院提起诉讼,但被驳回。

    之后,范先生的房屋被拆除。范先生认为拆除行为系涿州市政府组织所为,于是再次起诉,请求确认涿州市政府组织拆除房屋违法。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涿州市政府发布的通告和百尺竿镇政府向范先生作出的通知等证据,均证明百尺竿镇政府多次向市政府请示、报告松兰路拓宽改造工程拆迁补偿相关问题以及该工程系根据上述涿州市人民政府涿政发[2015]72号通告精神开展进行。

    同时,范先生提交的庭审笔录中,涿州市公安局陈述范先生家拆迁系涿州市政府牵头所为,涿州市政府未提交证据证明其没有实施拆除行为。

    综合上述情况,法院推定涿州市政府组织人员拆除了房屋。法院认为,涿州市政府在未与范先生成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即强行拆除房屋,且未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拆除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没有合法手续法》的相关规定,应当认定违法。

    针对此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有银律师这样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只有市、县级政府才具有依法征收土地及其附属物的职权。”

    “在被拆除房屋位于征收范围内的情况下,若市、县级政府不能举证证明房屋确系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由其他主体违法拆除,法院则可以推定拆除行为系市、县级政府或其委托的主体实施。”

    “类似的案件,我们代理了不少。这个诉讼对最终实现拆迁户的利益来说,还是很有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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