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1-20 09:43:20 作者:圣运律师
被拆迁人张先生出门办事回家后错愕的发现,他的房屋竟然被拆成了一片废墟,报警之后,张先生这才得知,原来是尚未与其签订拆迁协议的征收
张先生家住在河南省郑州市某区。2017年3月27日,征收方下发了《关于印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通知》,该通知显示,因郑州市商都历史文化区的建设需要,决定将区内部分集体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实施拆迁,张先生的房屋被列入征收范围内。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2017年11月28日凌晨,张先生办完事回家之后,看见其离家时还完好的房屋已经变成了一片废墟,却不知是何人所为。无奈之下,张先生拨通了报警电话,报案之后,张先生得知,原来其所有房屋是被征收方拆除。当时,张先生尚未签订拆迁协议。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先生在律师的帮助下,将征收方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确认征收方拆除张先生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法庭上,征收方对其行为既未答辩亦未提交证据。
法院认为,无论是征收集体土地还是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均应依照法定程序先补偿,后搬迁。征收方在没有与张先生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强行将其房屋拆除,该行为明显违背先补偿,后搬迁的法定程序。
最终,法院确认征收方对张先生房屋实施的拆除行为违法。
对于该案,资深征地王有银律师认为,征收方已于2017年3月就包括张先生房屋在内的区域作出了拆迁决定,并发布张贴了拆迁文件、公告,此后,张先生的涉案房屋在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被拆除,征收方的拆除行为无任何法律依据,不仅违背了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的有关规定,也未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没有合法手续执行,严重侵犯了张先生的合法权益。
资深征地王有银律师在此提醒大家,在征地拆迁中,国家虽三令五申的禁止拆除,并且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用来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但在实践中,拆除事件仍是屡屡发生。建议被拆迁人在遭遇到违法拆除时,不要慌乱,尽可能在第一时间及时咨询律师,敢于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