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胜案:申请公开项目施工相关信息,圣运律师助力维护权益!

发布时间:2021-12-14 09:08:26 作者:

委托人:陈先生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被申请人:保定市某区管理委员会案情回顾陈先生等人在河北省保定市

委托人  :陈先生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申请人:保定市某区管理委员会

案情回顾

陈先生等人在河北省保定市某开发区的房屋由于当地的城中村改造项目,被纳入到征收范围内。但对征收项目的相关内容,陈先生等人并不了解。这样的征收项目对其合法权益显然会造成侵犯,几经思索,陈先生等人决定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详情后,制订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迅速启动了办案程序。结合多年的办案经验,圣运对案涉征收项目的合法性持怀疑态度,因此协助陈先生等人向区管委会申请公开施工许可证及申报材料。区管委会在签收之后,在合法答复期限内陈先生并没有收到任何答复。在这样的情况下,圣运律师协助陈先生等人提起了行政复议程序。

 

圣运律师认为,根据我国《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予以答复,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本案中,保定市某区管理委员会收到陈先生邮寄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理应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但其并未履行,这样的行为显然违反了法律规定。

 

复议结果

 

复议机关经审理后,认可圣运律师的意见,责令保定市区管委会依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向陈先生等人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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