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国土局放鸽子,打官司获赔一千多万

发布时间:2020-02-20 14:29:53 作者:圣运律师

出于各种原因,在征地、买地方面,政府放企业鸽子的事时有发生,一些企业甚至因此濒临破产。 下面案件中的这位企业主还算幸运。他选择起

    出于各种原因,在征地、买地方面,政府放企业鸽子的事时有发生,一些企业甚至因此濒临破产。

 
    下面案件中的这位企业主还算幸运。他选择起诉政府违约,最终获赔一千多万。圣运律师今天为您详细说说。

    福建泉州的施先生开了一家公司,与泉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政府完成征收后,将土地有偿出让给施先生的公司建厂房用。
 
    但,征收工作之后一直没开展,土地没交付。
 
    公司的合作方很不满意。虽然这是政府的问题,但这是你跟我的合作,我只找你。合作方追究了施先生和他的公司的责任。经过诉讼,法院判施先生一方支付给合作方228万元并支付利息。
 
    自己被“爽约”了,结果还得赔钱,施先生一方觉得太冤了,请律师起诉政府。

    一审败诉。施先生一方上诉,二审到了福建省高院,最终拿到了胜诉结果。
 
    福建省高院二审认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没有合法手续性规定,应认定为有效。合同签订后,泉州市国土局始终未开展征收并交付土地,构成违约。
 
    因涉案地块难以征收交付,合同目的已不能实现,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依法应予解除,原告的损失,应予赔偿。
 
    最终,泉州市自然资源局(原泉州市国土局)被判令赔偿1153余万元及关联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施先生应承担的赔偿。该案被列为2019年度福建法院十大典型案件之一。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有银律师提醒大家注意,政府,同样可以成为合同违约主体。签订合同后政府不履行,构成违约,同样要承担违约责任。

    从近年来的各种新闻报道看,政府违约的情况时有发生。发生问题了,政府更希望私下解决。一些企业出于种种顾虑,怕上法庭打官司等于和政府撕破脸,往往就同意了。但最终的结果是拖上多年,越拖对自己越不利,损失越来越大。

    在国家强调政府信用的当下,通过诉讼的方式把问题码在明面上,是更好的解决问题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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