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农村拆除案例:房屋遭拆除,圣运助力解忧

发布时间:2018-07-30 15:46:41 作者:

【事实概要】 黄先生是贵州省都匀市的一个村的村民,并在自己的村庄里有一套宅基地,地上的房屋和其他附属物都属于黄先生所有。

【事实概要】
        黄先生是贵州省都匀市的一个村的村民,并在自己的村庄里有一套宅基地,地上的房屋和其他附属物都属于黄先生所有。       
        2014年,黄先生收到了关于自己房屋的征收拆迁通知,自己平静的生活就此被打破。知道拆迁的消息后,黄先生非常关心拆迁的补偿问题。没过多久,拆迁补偿方案出来了,黄先生对补偿方案很不满意,开发商威胁利诱软磨硬泡什么方法都使出来了,黄先生面对这份极不满意的补偿就是不肯低头。 黄先生没想到,最后当地镇政府以不配合拆迁,提出不合理补偿为由,组织相关人员,强行拆除了黄先生的宅基地。黄先生感觉又气又愤,最终决定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律师团队的王有银律师和唐琦律师接受了黄先生的委托。
【办案掠影】
       律师办案第一辑:深入了解案情,制定争取合法权益计划 王有银律师和唐琦律师接受黄先生委托后,马上动身前往黄先生被拆除的住处。在了解案情后,两位律师一致认为政府拆除黄先生房屋的行为违法,并指导黄先生目前的情况应该先收集各方面证据,再进行下一步的争取合法权益行动。
       黄先生接受了两位律师的建议,并积极配合争取合法权益行动。两位律师掌握了拆除过程中的视听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据之后,起草了起诉书请求都匀市人民法院确定镇政府拆除行为违法,以此保护黄先生的权益。
       律师办案第二辑:提起行政诉讼,圣运律师讨公道 黄先生向都匀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当地镇政府对本案也进行了相应答辩,镇政府认为黄先生提出不合理的补偿,并且黄先生没有建房手续,属于违章建筑,所以政府组织人员强行拆除黄先生房屋的行为合情合理,并没有违法。
       两位律师分析案件后都认为,镇政府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没有合法手续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没有对黄先生的房屋是否违法进行认定,也没有按照程序进行征收或补偿,所以这种行政行为实属违法。
       最终,法院并未采纳镇政府的辩护及请求,支持了黄先生的诉讼请求,确定镇政府拆除 黄先生的房屋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圣运律所的两位律师为黄先生讨回了公道。
【律师说法】
       王有银主任认为:为权利斗争,法律和正义同在。在实际的拆迁中,许多被拆迁人往往因为内心胆怯放弃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黄先生的例子就告诉广大被拆迁人,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之际,不要犹豫,不要轻易妥协,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勇敢地和违法行为说不。面对拆除时,切勿以恶治恶,应该寻找正规的法律途径进行争取合法权益。我们用法律维护自己权利的同时,不仅仅是在为自己讨公道,更是为我国的法制建设的完善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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