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胜案:镇政府面对合法申请不作为,圣运律师助力维权!

发布时间:2021-02-02 10:49:03 作者:

委托人 :郑女士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被申请人:石家庄市某县政府【案情回顾】 郑女士是河北省石家庄

委托人  :郑女士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申请人:石家庄市某县政府

案情回顾

   郑女士是河北省石家庄市某村村民,在村内承包了一处近400平方米的国有土地。在土地确权的过程中,受到了一定的阻碍导致确权无法顺利进行,无奈之下,郑女士只得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详情后,制订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协助当事人迅速启动了系列程序。圣运律师了解了案情后,知晓了县国土资源局曾作出了《告知书》,确认涉案土地已经是政府审批补办了出让手续并且办理转让的,是合法的国有土地。再次,郑女士与石家庄市郊区的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也签订了协议,县政府也曾出具了《权属证明》,证明了郑女士对土地的合法使用权。甚至在《不动产权籍调查表》上,对该承包地的界限登记也很明晰。

    在这样的情况下,圣运律师协助郑女士通过邮寄向县政府邮寄了《土地确权申请书》,申请办理确权手续。但该部门却拒收了郑女士邮寄的相关资料。

    圣运律师认为,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土地管理部门具体承办。且农民集体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应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划拨文件确定。本案中,县政府作为地方人民政府理应对本区域内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确定,对于郑女士提出的《土地确权申请》应当依法办理或者提出意见,其拒收文件的行为已构成行政不作为,严重侵害了郑女士的权利。

复议结果

   复议机关经过审理后,认可了圣运律师的意见,确认了拒收邮件的行为违法,责令县政府就郑女士的《土地确权申请书》履行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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