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运第2194胜案】 甘肃胜案:幼儿园遭遇征收,圣运律师助力阶段性成功争取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0-11-25 17:12:34 作者:

委托人:严女士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被告: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政府、兰州市人民政府案情回顾 严女士是

委托人  :严女士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政府、兰州市人民政府

案情回顾

    严女士是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某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2018年因西固区政府实施某城中村改造项目,严女士的教育用地被纳入了征收范围。严女士认为这样的征收不仅可能侵犯到其合法权益,还有可能影响到孩子们的教学进程。因此,严女士来到了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详情后,制订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协助当事人迅速启动了系列程序。为了解征收活动的相关信息,圣运律师协助严女士于2018年9月向西固区政府邮寄提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所涉项目征地批文及申报材料。随即,西固区政府向严女士回复并出具了《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一直到此时,严女士才知晓了所涉拆迁地块的安置补偿情况。圣运律师认为,西固区政府作出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实体、程序上均违法,明显损害了严女士的合法权益,因此协助严女士提起了行政复议,申请撤销《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但随后,兰州市政府作出了《行政复议决定书》对西固区政府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予以维持。因此,圣运律师协助严女士提起了行政诉讼。

    圣运律师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须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方案公告后须听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经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案中,西固区政府并没有组织相关的听证,在举证期限内更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经过批准后由土地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因此《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没有履行审批程序,应当被视为违反法定程序,应当被予以撤销。再有,严女士就《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提起行政复议后,兰州市政府未能确认方案是否合法,就维持了该方案,作出这样的决定属于认定事实不清。

诉讼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可了圣运律师的意见,判决撤销了兰州市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确认了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政府作出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违法。这为后续过程中,严女士的幼儿园能获得合理补偿奠定了一定的基础,相信在圣运律师的协助下,其合法权益会得到良好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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