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运第2103起胜案】甘肃胜案:遭遇拆除失去经济来源,圣运律师助力争取合法权益胜诉!

发布时间:2020-11-25 17:07:47 作者:

委托人:贾女士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被告: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雁北街道办事处案情回顾 贾女士是兰州

委托人:贾女士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雁北街道办事处

案情回顾

    贾女士是兰州市城关区高滩村村民,在自家承包耕地上耕种并以此为收入来源。2016年8月10日,贾女士耕种的地上附着物被不明身份人员强行拆除,承包地遭受到严重破坏。失去经济来源的贾女士十分气愤,为了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贾女士来到了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详情后,拟定了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并迅速启动了相关的程序。首先协助贾女士向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提交了《行政查处申请书》,但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随后作出《不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显然未履行查处职责。在这样的情况下,圣运律师协助贾女士向兰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不履行法定职责之诉。在诉讼过程中,贾女士得知是由兰州市人民政府牵头,雁北街道办、城管、公安、消防及区政府其他相关部门现场联合执法,对政府征收的高滩村76亩土地进行征拆。
 
    随后,兰州铁路运输法院作出判决,确认贾女士要求查处的行为是兰州市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的没有合法手续收回被征收为国有土地的行为,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公务的行为,法律后果由行政机关承担,不属于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的范围,驳回了贾女士的诉讼请求。
 
    圣运律师认为,本案中的被诉没有合法手续行为在作出之前,贾女士未收到任何形式的催告,也没有告知贾女士所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且没有合法手续执行并未以书面形式作出并送达贾女士,这样的行政没有合法手续行为缺少法定要件,是违反法定程序的,应被予以撤销。在之前提起的程序中,圣运律师协助贾女士确定了被告应为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雁北街道办事处,随后,圣运律师协助贾女士再次针对其行政没有合法手续行为提起了行政诉讼。


诉讼结果

    法院经查明案情后,认可了圣运律师的意见,确认了雁北街道办事处拆除贾女士所属承包地上附着物的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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