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11 10:08:44 作者:圣运律师
广西《柳城县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标准》自2020年6月29日起生效, 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城县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 柳城政规〔2020〕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 《柳城县集体
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城县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
柳城政规〔2020〕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
《柳城县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标准》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城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城县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标准
为确保我县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补偿安置标准。
一、征收补偿安置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桂政办函〔2020〕5号);
(四)《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柳政规〔2020〕10号);
(五)《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柳城政规〔2020〕6号)。
二、征收范围及区片分类
(一)征收范围: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因项目建设需要征收的集体土地及房屋、青苗等附着物。
(二)按有关法律规定,对征地补偿标准实行分区域制:一类区大埔镇;二类区东泉镇、沙埔镇、凤山镇、六塘镇;三类区太平镇、寨隆镇、冲脉镇、马山镇、社冲乡;四类区龙头镇、古砦仫佬族乡。
三、土地补偿和安置标准
区域征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区域
区域所在乡(镇)
安置补助(元∕亩)
土地补偿费(元∕亩)
分区域补偿标准(元∕亩)
一类区
大埔镇
29543
15757
45300
二类区
东泉镇、沙埔镇、凤山镇、六塘镇
27391
14609
42000
三类区
太平镇、寨隆镇、冲脉镇、马山镇、社冲乡
27065
14435
41500
四类区
龙头镇、古砦仫佬族乡
26413
14087
40500
注:征收地块地类分别为一般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一般农用地:指除未利用地外的所有土地;未利用地:指荒山、荒坡、原生灌木林地、山塘、积水潭、沼泽地、滩涂等);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按一般农用地补偿标准的0.4倍补偿;依法收回国有农用地,参照相邻区域集体一般农用地征地标准补偿。
四、土地征收奖励标准
从征地工作组入户开始计算,在20日内交出土地的被征地户,奖励为15000元/亩;在30日内交出土地的被征地户,奖励为10000元/亩;逾期未交出土地的,不给予奖励。
五、房屋征收奖励标准
(一)主房征收补助、临时安置补助标准:在过渡期限内,被征收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每户一次性给予2000元的房屋搬迁补助费。以宗地户为单位,按每月每户1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一年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二)搬迁奖励:以宗地户为单位,在20天内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并于规定时限内自行搬迁完毕,给予一次性搬迁奖励10000元/宗地户;在40天内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并于规定时限内自行搬迁完毕的,给予一次性搬迁奖励5000元/宗地户;逾期不予享受奖励政策。
(三)其他:
1.因拆迁造成停业的,按工商营业执照核准的从业人员,按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6个月的停业补助。
2.拆迁有产权纠纷的房屋,应实行证据保全,产权纠纷不影响房屋拆迁的实施。
3.县城规划范围内征收房屋补偿原则上采取货币补偿和回建安置两种方式,被征收人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补偿安置方式。回建安置房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设计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安置。县城规划区外征收房屋实行货币补偿安置方式。被征收房屋为被征收人唯一住房的,被征收人可以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的条件下,重新选址建设。
4.征收土地范围内被拆迁的房屋和建(构)筑物经依法补偿后拒不搬迁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依法拆除。
六、农作物(青苗)及竹、木、林、果树征收补偿标准
(一)被征收宗地块上农作物(青苗)补偿标准。
1.水稻:4000元/亩;
2.甘蔗:4000元/亩;
3.果蔗:6000元/亩;
4.红花草、牧草:1500元/亩;
5.蔬菜:4000元/亩;
6.玉米、黄豆、芝麻、花生、油菜、萝卜、棉花:3000元/亩;
7.桑叶:5000元/亩;
8.鱼塘:5000元/亩;
9.西瓜:4000元/亩;
10.芋头、黑鬼薯、淮山、莲藕、马蹄等:4500元/亩;
11.百合:10000元/亩;
12.牛大力:第一年4000元/亩,第二年13200元/亩,第三年22400元/亩,第四年及以上39600元/亩;
13.吴茱萸:第一年4000元/亩,第二年12000元/亩,第三年15000元/亩,第四年及以上20000元/亩;
14.鸭胆子:第一年2000元/亩,第二年4000元/亩,第三年6000元/亩,第四年及以上9000元/亩;
15.砂仁:第一年3000元/亩,第二年5000元/亩,第三年6000元/亩,第四年及以上10000元/亩。
备注:鱼塘内没有鱼苗的,不予补偿;青苗补偿指征收土地时农作物正处于生长期未能收获,因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而致使农民造成损失,给予青苗所有者补偿,没有青苗的不给予青苗补偿。标准未列入的特殊品种参照近似品种标准或单独测算。
(二)果树、竹木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林(果、竹)木有条件移栽的,应当组织移栽,付给移栽人工费和苗木损失费,不能移栽的,给予作价补偿”。果树、竹木的补偿标准(详见附件3)。
七、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一)主房。
1.砖混结构主房(有证)1200元/平方米;
2.砖混结构主房(无证)600元/平方米;
3.砖木结构主房(有证)900元/平方米;
4.砖木结构主房(无证)400元/平方米。
5.砖混、砖木结构主房地基100元/平方米(占地面积);已认定为有证主房(住房)建设用地1500元/平方米。
主房(住房)指还在该房屋居住、房屋结构稳固,办理建房手续的房屋。在村集体,实行一户一宅政策,一户只能享有一处宅基地。对需要认定为唯一住房的房屋,需村、镇、县相关部门提供的唯一住房证明材料。
(二)附房。
1.砖混结构500元/平方米;
2.砖木结构300元/平方米(檐高2.2米以上);
3.无证砖木结构(泥瓦、石棉瓦面)200元/平方米;
4.简易房200元/平方米(檐高2.2米以上)。
注:1.框架钢混结构、混合(砖)结构、砖(石)木结构房屋应达(清水房)标准,即:相应材料建筑,内外墙粉粗砂,安装门、窗,水电到户。具备上述条件按以上标准计补。2.长久居住(一般来说1983年之前建造)的无证祖房(一户一宅)视为有证房屋。
八、地面附着物、建(构)筑物等设施征收补偿标准(详见附件1)
九、房屋室内装修及其他设施征收补偿标准(详见附件2)
十、地上附着物征收丈量方法
(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 1008—2007)对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地上建(构)筑物进行丈量、绘制草图、登记评估造册。
(二)地上建筑物为房屋的,建筑面积丈量登记按照国家颁发的《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2000)规定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标准执行。
十一、违法用地、违法建(构)筑物处理
(一)《征地公告》发布后抢种、抢挖、抢建的农作物、林木、鱼塘、水塘、水井、水池、水柜等建(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凡属违章建(构)筑物(抢建抢搭)一律不予补偿。
(二)《征地公告》发布后,在征收红线范围内抢建的建(构)筑物、抢种的作物一律不予补偿。
十二、法律保障和工作要求
(一)青苗、建(构)筑物的争议、纠纷均由所在地乡镇相关部门调处。调处不成,进入法定程序,青苗、建(构)筑物补偿款公证存蓄,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不得以此为由干扰、阻挠征收工作。
(二)在实施征收土地工作中,当事人有违法行为的,由有关行政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追究其民事责任。
十三、国家重大项目工程建设征收土地上青苗及附着物补偿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通知未作规定的事项,按国家、自治区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本通知与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国家、自治区法律、法规、文件执行。
十四、本补偿标准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柳城政发〔2017〕18号自行终止。
附件1
广西柳城县地面附着物、建(构)筑物等设施征收补偿标准表
补偿项目
单位
金额(元)(元)
备注
房屋
1㎡
350
竹棚、工棚
1㎡
80
钢架棚
一般钢架棚
1㎡
120
有隔热层
1㎡
150
围墙
红砖
1㎡
80
片石
1㎡
90
水泥砖
1㎡
80
泥砖、泥墙
1㎡
30
挡土墙
1立方米
250
门楼
简易
座
300
砖砌瓦盖
座
800
砖砌砼盖
座
2000
地坪
水泥地坪
1㎡
70
三合土地坪
1㎡
40
室外砖砌厕所
无盖
1㎡
100
瓦盖
1㎡
150
砼盖
1㎡
180
葡萄棚架
水泥柱
根
10
1800元/亩
铁线架
亩
700
水沟(砖、石)
米
150
砖石化粪池
1立方米
350
土粪池
1立方米
50
沼气池
1立方米
500
塑料水管
10mm
米
2
20mm
米
3
25mm
米
4
32mm
米
5
50mm
米
8
63mm
米
11
110mm
米
14
铁水管
10mm
米
8
20mm
米
11
30mm
米
13
40mm
米
15
50mm
米
20
铜芯电线
1.5mm2
米
1
2.5mm2
米
1.5
4mm2
米
3
6mm2
米
5
10mm2
米
8
铝芯电线
16mm2
米
3
24mm2
米
4
水池(砖混水塔型)配钢筋)
1立方米
450
水池(砖石简易型)
1立方米
200
水井
深不足4米
3000/眼
深超过4米
4000/眼
机井
深不足30米,130元/米;深超过30米,160元/米。
水泥涵管
40cm
米
40
50cm
米
55
60cm
米
65
80cm
米
110
坟
有碑坟墓
1座
4000
在规定时间内迁移坟墓每座奖2000元。
无碑坟墓
1座
3000
裸露金坛
1个
1500
涉及电力、通讯设施的拆迁补偿,以电力、电信等有关专业资质部门的评估结果或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作为依据进行补偿。
附件2
广西柳城县房屋拆迁室内装修及其他设施补偿标准表
名称
单价(元)
名称
单价(元)
一、地面
马赛克
75/㎡
花岗岩地板砖(高档)
200/㎡
地板砖
85/㎡
大理石地板砖(普通)
110/㎡
实木地板(普通)含复合地板
120/㎡
大理石地板砖(高档)
180/㎡
实木地板(高档)
250/㎡
抛光玻化砖
150/㎡
花岗岩地板砖(普通)
120/㎡
水磨石地面
80/㎡
二、吊顶
木吊顶(普通)
85/㎡
铝扣板
140/㎡
木吊顶(高档)
120/㎡
木线边
85/m
石膏吊顶
60/㎡
石膏边
8/m
塑扣板、保丽板
95/㎡
腻子
12/㎡
三、内墙
瓷砖墙(普通)
65/㎡
彩色涂料
30/㎡
瓷砖墙(高档)
85/㎡
墙纸
30/㎡
木墙裙
50/㎡
文化石
85/㎡
外墙涂料
80/㎡
管线(埋线)
80/㎡
室内涂料
15/㎡
内墙装修
35/㎡
四、外墙
外墙砖
70/㎡
五、门
拉闸门、卷帘门(窗)
120/㎡
塑钢门
250/镗
不锈钢拉闸门
250/㎡
铝合金门
500/镗
防盗门
750/镗
普通铁门
500/镗
简易木门
350/镗
包门
100/ m
中等木门
800/镗
高档木门
1500/镗
六、窗
塑钢窗、铝合金窗
180/㎡
铁制防盗网
90/㎡
包窗、普通木窗
100/㎡
不锈钢防盗网
120/㎡
七、其他
普通雨棚(塑料)
80/㎡
铝雨棚
100/㎡
铁制扶手
80/m
广告牌(普通)、灯箱
75/㎡
木扶手、不锈钢扶手
130/m
电话迁移费
100/部
橱柜
600/m
空调迁移费
300/台
木制橱柜
800/m
有线电视迁移费
236/户
浴缸
1500/个
独立水表迁移费
200/户
坐便器
600/个
单相电表迁移费
200/户
洗手盆、油烟柜
300/个
不锈钢蓄水桶迁移费
200 /个
便盆
200/个
太阳能热水器迁移费
300 /个
柴火灶
250/m³
罗马柱栏杆
180/㎡
固定柜
500/㎡
琉璃瓦
70/㎡
附件3
广西柳城县竹、木、林、果树征收补偿标准表
果树类、杂树类、竹树类
树干直径(cm)
单价(元)
备注
果
树
类
柚子树、荔枝树、龙眼树、梨子树、柿子树、杨梅树、芒果树、桃子树、石榴树、红枣树、枇杷树、番桃树、黄皮果等果树
1cm以下
10/株
合理密植110株/亩
1.1-3cm
30/株
3.1-6cm
80/株
6.1-9cm
190/株
9.1-12cm
260/株
12.1-15cm
300/株
15.1-17cm
340/株
17.1-20cm
480/株
按实际株数
20cm以上
600/株
柑橙 蜜桔 橘红
1.5cm以下(含1.5cm)
30/株
合理密植120株/亩
1.6-2.6cm
80/株
2.6-4cm
200/株
4.1-8cm
250/株
8.1 cm以上
350/株
葡萄
已挂果
85/株
合理密植350株/亩
未挂果
40/株
新植
20/株
芭蕉
已挂果
100/株
合理密植240株/亩
未挂果
50/株
新植
20/株
火龙果、百香果
未挂果
30/株
合理密植250株/亩
已挂果60/株丰产期
100/株
果
树
类
台湾莲雾
1cm以下(含1cm)
10/株
合理密植50株/亩
1.1-2cm
20/株
2.1-3cm
30/株
3.1-4cm
40/株
4.1-5cm
50/株
5.1 cm以上
60/株
增加1cm增加10元
竹类
甜竹、嵩竹、刺竹
12000元/亩
零
星
种
植
林
零
星
种
植
林
桂花树(含八月桂、四季桂、金桂等)
2cm以下
15/株
合理密植350株/亩
2.1-3cm
40/株
3.1-4cm
60/株
4.1-5cm
80/株
5.1cm以上
100/株
每增加1cm则增加30元
速丰尾叶桉
1-5cm以下
10/株
合理密植120株/亩
5.1-7cm
15/株
7.1-10cm
25/株
10.1-13cm
35/株
13.1-15cm
45/株
15.1cm以上
60/株
樟树
3.1-5 cm
30/株
5.1-7cm
70/株
7.1-9cm
100/株
9.1-11cm
120/株
11.1-13cm
150/株
13.1 cm以上
175/株
苦练树、柳树、榕树、栾树等其他杂树
1-5cm
10/株
5.1-7cm
15/株
7.1-10cm
25/株
10.1-12cm
30/株
12.1-15cm
50/株
15.1-18cm
80/株
18.1-20cm
120/株
20.1cm以上
125/株
每增加2cm则增加25元
柠檬
1-5cm以下
10/株
合理密植120株/亩
5.1-8cm
20/株
8.1-10cm
30/株
10.1-13cm
40/株
13.1-16cm
65/株
16.1-19cm
90/株
19.1-21cm
115/株
21.1cm以上
125/株
黄杞子、油茶
苗
4/株
合理密植240株/亩
1-3cm
40/株
3.1-5cm
80/株
5.1-8cm
100/株
8.1cm以上
140/株
连
片
种
植
林
连
片
种
植
林
连
片
种
植
林
尾叶桉(两年内)
1000/亩
未成熟林
3000/亩
成熟林
2000/亩
洋紫荆
黄槐
蓝花楹
1cm以下
0.3/袋
合理密植250株/亩
1.1-2cm
3/株
2.1-4cm
30/株
4.1-6cm
50/株
6.1-8cm
80/株
8.1cm以上
90/株
按实际株数,每增加1cm则增加10元
秋枫
2cm以下
10/株
合理密植350株/亩
2.1-3cm
15/株
3.1-5cm
25/株
5.1-7cm
40/株
7.1-9cm
60/株
9.1cm以上
80/株
按实际株数,每增1cm则增加10元
木棉树
3cm以下
4/株
合理密植200株/亩
3.1-4cm
10/株
4.1-5cm
20/株
5.1-6cm
30/株
6.1-8cm
40/株
8.1cm以上
50/株
每增加1cm则增加10元
红枫
1cm以下
5/株
合理密植350株/亩
1.1-2cm
15/株
2.1-3cm
30/株
3.1cm以上
50/株
增加1cm增加10元
小叶榄仁
1cm以下
10/株
合理密植350株/亩
1.1-3cm
20/株
3.1-5cm
60/株
5.1-7cm
80/株
7.1-9cm
120/株
按照实际株数
9.1-11cm
180/株
11.1cm以上
200/株
黄花风铃木
黄花梨
2cm以下(含2cm)
8/株
合理密植350株/亩
2.1-3cm
18/株
3.1-5cm
50/株
5.1cm以上
100/株
按实际株数,每增加1cm则增加10元
老人葵
树高1米以下
15/株
合理密植120株/亩
树高1-2米
30/株
树高2.1-3.5米
100/株
树高3.5米以上
150/株
园林苗圃地移植无冠桂花移植无冠洋紫荆等
移栽费
5000/亩
完全不能移植栽种的按重置价格补偿,能出苗栽种的,按当地市场苗木综合价格计算的60-80%
柑桔苗木
柑桔苗
1/株
合理密植20000株/亩
备注:古树名木、特大树种及标准未列入的树种,采取委托中介机构评估或者与产权人进行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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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蒙山县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和收回国有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有关补偿标准(2022年修订)》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今日土地拆迁,征收政策转载
●广西《蒙山县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和收回国有土地有关补偿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今日土地拆迁,征收政策转载
●广西《岑溪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见》自2020年6月29日起施行:今日土地拆迁,征收政策转载
●广西《岑溪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自2020年6月29日起实施:今日土地拆迁,征收政策转载
●广西《合浦县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补充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今日土地拆迁,征收政策转载
●广西《桂平市新一轮征收集体土地和附着物补偿安置标准(2022年修编)》自2022年9月27日起实施:今日土地拆迁,征收政策转载
●广西《平南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新版即将发布,已与2023年3月16日公开征求意见:今日土地拆迁,征收政策转载
●广西容县《关于容县征收(用)集体土地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助)标准及搬迁安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新版即将发布,已于2023年4月3日公开征求意见:今日土地拆迁,征收政策转载
●广西《靖西市地片区综合地价》、《靖西市片区综合征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今日土地拆迁,征收政策转载
●广西《昭平县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及安置标准调整方案》自2020年5月29日公布实施:今日土地拆迁,征收政策转载
●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规划区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自2022年10月13日起施行:今日土地拆迁,征收政策转载
内容审核:王四新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柳城县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标准》自2020年6月29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