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11 09:36:28 作者:圣运律师
广西《合山市更新调整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方案》自2021年3月11日起执行, 合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山市更新调整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方案的通知 合政发〔2021〕3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合山市更新调整征地
合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山市更新调整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方案的通知
合政发〔2021〕3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合山市更新调整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方案》已经第九届第95期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3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合山市更新调整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桂政办函〔2020〕5号)和《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来政办函〔2020〕6号)文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于2020年5月14日公布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维护被征地拆迁单位和农民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现对我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根据《合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合政办发〔2020〕8号)文,我市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共分为两个区片,其中第一区片(包括里仰村、古樟村、古城村、石村、岭南村、里兰村、溯河村、思光村)征地土地补偿费为1.8450万元/亩,安置补助费为2.7670万元/亩;第二区片(包括在勤村、古邦村、六龙村、文定村、东亭村、北泗村、屯山村、云堡村、灵台村、瀑泉村、古楼村、甘林村、洛满村、羊樟村、河里村、环山村、仁义村、长模村、马安村、五塘村、怀集村)征地土地补偿费为1.8360万元/亩,安置补助费为2.7540万元/亩。
二、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如下:
(一)集体农用地(耕地、园地、林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养殖水面、农田水利用地、畜禽饲养地、设施农用地、晒谷场等用地)
第一区片:18450元/亩+27670元/亩=46120元/亩。
第二区片:18360元/亩+27540元/亩=45900元/亩。
(二)集体建设用地
第一区片:46120元/亩×0.7=32284元/亩
第二区片:45900元/亩×0.7=32130元/亩
(三)集体未利用地
第一区片:46120元/亩×0.4=18448元/亩
第二区片:45900元/亩×0.4=18360元/亩
(四)涉及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不低于一般农用地征收补偿标准的1.1倍进行补偿。
三、征收集体农用地青苗补偿标准
作物种类
作物名称
补偿标准(元/亩)
谷物
水稻
2300
玉米
2300
高粱
2300
麦子
2300
薯类
马铃薯
2300
红薯
2300
木薯
2300
芋头
2300
油料类
花生
2300
芝麻
2300
黄麻
2300
瓜子类
红瓜子
2500
葵瓜子
2300
豆类
黄豆
2300
甘蔗
-
3000
瓜菜类
大白菜、小白菜、四季豆、白萝卜、胡萝卜、苦瓜等蔬菜
2300
茄子、西红柿、豇豆
2300
西瓜、香瓜、丝瓜、南瓜、黄瓜、辣椒
3800
空心菜
2300
芦笋
3800
莲藕
3800
其他
桑树
5000
牧草
1600
已放养有鱼的鱼塘
6000
林木
郁闭度0.2 以上的用材林
成熟林
3000
未成熟林
2000
幼林、新造林
1500
薪炭林、灌木林
300
疏林
按当地市场木材综合价格计算
防护林、特种用途林
2500
经济林
尚未投产或投产不足3年的
按重置价格补偿
投产3年以上的
按被征、占用前2年平均年产值的4倍补偿
连片绿化苗木、苗圃,花圃及果园苗圃(注:苗圃由专业部门鉴定)
实生苗:(1)柑橘类:床苗期0.12元/株(香橙粘木0.4元/株)﹔移植成活至管理中期,0.3元/株(香橙粘木0.5元/株)﹔苗木地上5cm处茎粗0.4cm以上,0.4元/株(香橙粘木0.6元/株),苗木移栽密度最高不超30000株/亩。(2)乔木类:床苗期0.12元/株;移植成活至管理中期,0.3元/株;苗木地上5cm处茎粗0.4cm以上,0.4元/株,苗木移栽密度最高不超24000株/亩。
嫁接苗柑橘类:(1)柑橘类:嫁接成活至第一批梢老熟,1.8元/株(香橙粘木沃柑苗2.8 元/株)﹔;第二批梢至出圃2.8元/株(香橙粘木沃柑苗3.8元/株),苗木移栽密度最高不超24000株/亩。 (2)乔木类:嫁接成活至第一批梢老熟,1.8元/株;第二批梢至出圃2.8元/株,苗木移栽密度最高不超24000株/亩。
其它苗木:零星园林苗木补偿标准:1.播种培育期未移植的苗圃按亩补偿,按亩补偿最高5000元/亩。2.已移植定植后按株补偿,其亩合理株数为500株亩。3.迁移补偿标准最高不超过5000元/亩。迁移补偿后不再进行青苗补偿。
注:不在本表范围内的农作物补偿标准,应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再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或专业部门评估定价补偿。
四、被征收集体土地上零星林(果、竹)木等补偿标准
零星林(果、竹)木每亩种植面积不能超过合理株数,超过合理株数上限的按合理株数上限计算补偿;在合理株数之间,按实际数计;达不到合理株数下限的按实际种置株数计算补偿,具体如下:
(一)零星林木补偿标准
名称
规格特征
亩合理株数
补偿标准(元/株)
桉树
速生桉
胸径3(不含)厘米以下
90-110
5
胸径3(含)-6(不含)厘米
15
胸径6(含)-9(不含)厘米
20
胸径9(含)-13(不含)厘米
30
胸径13(含)厘米以上
70
柠檬桉
胸径3(不含)厘米以下
90-110
5
胸径3(含)-6(不含)厘米
15
胸径6(含)-9(不含)厘米
20
胸径9(含)-13(不含)厘米
25
胸径13(含)厘米以上
70
苦楝树、杂树
胸径3(不含)厘米以下
90-110
5
胸径3(含)-6(不含)厘米
15
胸径6(含)-9(不含)厘米
20
胸径9(含)-13(不含)厘米
30
胸径13(含)厘米以上
70
松树、杉树、相思树
胸径3(含)厘米以下
90-110
5
胸径3(含)-6(不含)厘米
25
胸径6(含)-9(不含)厘米
35
胸径9(含)-13(不含)厘米
60
胸径13(含)厘米以上
80
春芽树
胸径3厘米以下
90-100
8
胸径3(含)-6(不含)厘米
25
胸径6(含)-9(不含)厘米
40
胸径9(含)-13(不含)厘米
60
胸径13(含)-16(不含)厘米
70
胸径16(含)-19(不含)厘米
80
胸径19(含)厘米以上
90
木棉树、美丽异木棉等
胸径3(不含)厘米以下
80
8
胸径3(含)-5(不含)厘米
15
胸径5(含)-7(不含)厘米
35
胸径7(含)-9(不含)厘米
80
胸径9(含)-11(不含)厘米
110
胸径11(含)厘米以上
125
柳树
胸径3(不含)厘米以下的
90
8
胸径3(含)-5(不含)厘米
25
胸径5(含)-7(不含)厘米
35
胸径7(含)-8(不含)厘米
60
胸径8(含)厘米以上
70
榕树等绿化树、风景树
胸径3(不含)厘米以下的
50
15
胸径3(含)-5(不含)厘米
30
胸径5(含)-7(不含)厘米
45
胸径7(含)-9(不含)厘米
70
胸径9(含)-11(不含)厘米
90
胸径11(含)厘米以上
直径每增加1厘米增加补偿20元
油茶树
木苗
100
3
生长期1年以上无收入
30
生长期1年以上有收入
50
桐子树
胸径3(不含)厘米以下
74
5
胸径3(含)-6(不含)厘米
10
胸径6(含)-9(不含)厘米
30
胸径9(含)-12(不含)厘米
40
胸径12(含)厘米以上
60
黄槐树
胸径3(不含)厘米以下
100
8
胸径3(含)-5(不含)厘米
25
胸径5(含)-7(不含)厘米
40
胸径7(含)厘米以上
60
冬青树
胸径3(不含)厘米以下
100
15
胸径3(含)-4(不含)厘米
35
胸径5(含)-6(不含)厘米
90
胸径7(含)厘米以上
170
棉花树
胸径3(不含)厘米以下
90—110
35
胸径3(含)-5(不含)厘米
60
胸径5(含)-7(不含)厘米
90
胸径7(含)厘米以上
170
罗汉松
胸径3(不含)厘米以下
56—83
20
胸径3(含)-5(不含)厘米
35
胸径5(含)-6(不含)厘米
45
胸径6(含)-7(不含)厘米
60
胸径7(含)-8(不含)厘米
85
胸径8(含)厘米以上
115
金丝楠
胸径3(不含)厘米以下
56—83
20
胸径3(含)-4(不含)厘米
35
胸径4(含)-6(不含)厘米
45
胸径6(含)-7(不含)厘米
60
胸径7(含)-8(不含)厘米
85
胸径8(含)厘米以上
115
紫荆花
胸径3(不含)厘米以下
90—110
35
胸径3(含)-5(不含)厘米
50
胸径5(含)-7(不含)厘米
70
胸径7(含)-9(不含)厘米
90
胸径9(含)-11(不含)厘米
115
胸径11(含)厘米以上
150
杨皮甲
胸径3(不含)厘米以下
90—110
35
胸径3(含)-5(不含)厘米
50
胸径5(含)-7(不含)厘米
70
胸径7(含)-9(不含)厘米
90
胸径9(含)-12(不含)厘米
115
胸径12(含)厘米以上
150
发财树
胸径3(不含)厘米以下
100
8
胸径4(含)-10(不含)厘米
25
胸径10(含)-16(不含)厘米
40
胸径16(含)厘米以上
60
牛奶树
胸径4(不含)厘米以下
100
8
胸径4(含)-10(不含)厘米
25
胸径10(含)-16(不含)厘米
40
胸径16(含)厘米以上
60
桂花树
胸径3(不含)厘米以下
110
30
胸径3(含)-5(不含)厘米
80
胸径5(含)-7(不含)厘米
170
胸径7(含)厘米以上
300
辣木树
-
20
黄花梨
生长期1年及1年以下的
110
35
生长期满2年的
100
生长期满3年及3年以上的
300
竹类
撑高竹胸径为4厘米的,每株5元
甜竹、挑担竹胸径为4厘米的,每株10元
单竹、黄竹胸径为4厘米的,每株5元
麻竹每丛300-500元
其他丛生竹,参照撑高竹或黄竹补偿
古树名木、红豆杉、特大树木等其他特殊苗木
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或专业部门评估定价
(二)零星果树补偿标准
名称
规格特征
亩合理株数
补偿标准(元/株)
芭蕉、香蕉
1米以下
150-200
8
1米以上未挂果
30
1米以上已挂果
60
木瓜
1米以下
83-150
8
1米以上未挂果
30
1米以上已挂果
60
草莓
生长期
2300元/亩
采摘期
3800元/亩
龙眼、荔枝、芒果
离地20厘米处直径3(不含)厘米以下的
44-66
30
离地20厘米处直径3(含)-5(不含)厘米
80
离地20厘米处直径5(含)-7(不含)厘米
120
离地20厘米处直径7(含)-9(不含)厘米
160
离地20厘米处直径9(含)-12(不含)厘米
210
离地20厘米处直径12(含)厘米以上的
260
柚子
离地20厘米处直径3(不含)厘米以下的
33-56
30
离地20厘米处直径3(含)-4(不含)厘米
50
离地20厘米处直径4(含)-6(不含)厘米
60
离地20厘米处直径6(含)-7(不含)厘米
85
离地20厘米处直径7(含)-8(不含)厘米
100
离地20厘米处直径8(含)厘米以上的
140
柑、橙、密桔、金桔、沙塘桔
离地20厘米处直径3(不含)厘米以下的
55-110
40
离地20厘米处直径4(含)-5(不含)厘米
90
离地20厘米处直径5(含)-7(不含)厘米
150
离地20厘米处直径7(含)-9(不含)厘米
200
离地20厘米处直径9(含)-12(不含)厘米
250
离地20厘米处直径12(含)-15(不含)厘米
300
离地20厘米处直径15(含)厘米以上
直径每增加1厘米增加补偿20元
葡萄
未挂果
200-300
35
已挂果
90
火龙果、百香果
未挂果
百香果80-110株;火龙果300株
25
已挂果
70
石榴、番桃
离地20厘米处直径2(不含)厘米以下的
44-56
30
离地20厘米处直径2(含)-4(不含)厘米
50
离地20厘米处直径4(含)-6(不含)厘米
75
离地20厘米处直径6(含)-7(不含)厘米
100
离地20厘米处直径7(含)-9(不含)厘米
125
离地20厘米处直径9(含)厘米以上的
150
杨桃
离地20厘米处直径3(不含)厘米以下的
65-80
20
离地20厘米处直径3(含)-5(不含)厘米
30
离地20厘米处直径5(含)-6(不含)厘米
40
离地20厘米处直径6(含)-7(不含)厘米
50
离地20厘米处直径7(含)-8(不含)厘米
80
离地20厘米处直径8(含)厘米以上的
110
李子、黄皮、桃子、枇杷、柿子
离地20厘米处直径2(不含)厘米以下的
44-56
30
离地20厘米处直径2(含)-4(不含)厘米
50
离地20厘米处直径4(含)-6(不含)厘米
75
离地20厘米处直径6(含)-7(不含)厘米
100
离地20厘米处直径7(含)-9(不含)厘米
125
离地20厘米处直径9(含)厘米以上的
150
梨子、板栗、枣子
离地20厘米处直径3(不含)厘米以下的
44-66
25
离地20厘米处直径3(含)-5(不含)厘米
50
离地20厘米处直径5(含)-7(不含)厘米
85
离地20厘米处直径7(含)-9(不含)厘米
100
离地20厘米处直径9(含)-12(不含)厘米
120
离地20厘米处直径12(含)-15(不含)厘米
140
离地20厘米处直径15(含)厘米以上
直径每增加1厘米增加补偿20元
大青枣
生长期1年以下的(含1年)
33-56
30
1-2年间
65
生长期满2年的
100
生长期满3年以上胸径8(含)厘米以上的
150
桑椹果
离地20厘米处直径3(不含)厘米以下的
110-220
10
离地20厘米处直径3(含)-5(不含)厘米
25
离地20厘米处直径5(含)-6(不含)厘米
40
离地20厘米处直径6(含)-7.5(不含)厘米
60
离地20厘米处直径7.5(含)-8.5(不含)厘米
100
离地20厘米处直径8.5(含)厘米以上的
125
万寿果
离地20厘米处直径3(不含)厘米以下的
56-83
30
离地20厘米处直径3(含)-5(不含)厘米
50
离地20厘米处直径5(含)-7(不含)厘米
80
离地20厘米处直径7(含)厘米以上的
100
坚果
离地20厘米处直径3(不含)厘米以下的
44-66
30
离地20厘米处直径3(含)-5(不含)厘米
60
离地20厘米处直径5(含)-7(不含)厘米
100
离地20厘米处直径7(含)-9(不含)厘米
150
离地20厘米处直径9(含)-12(不含)厘米
200
离地20厘米处直径12(含)-15(不含)厘米
260
离地20厘米处直径15(含)厘米以上的
350
其他果树
离地20厘米处直径3(不含)厘米以下的
44-56
20
离地20厘米处直径3(含)-4(不含)厘米
35
离地20厘米处直径4(含)-6(不含)厘米
45
离地20厘米处直径6(含)-7(不含)厘米
60
离地20厘米处直径7(含)-8(不含)厘米
75
离地20厘米处直径8(含)厘米以上的
90
直径超过上述最大直径的
每增加1厘米,增补10元/株
剑麻
-
-
20
围园剌
-
-
5
五、拆迁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补偿标准
(一)农民住房
序号
拆迁物类型
单位
补偿标准
备注
1
砖混房屋
普通装修(有地梁)
元/㎡
1500
砌筑完主体,外墙涂料或贴条砖,内墙刮腻子,地板贴砖木门铝合金窗,水电齐全。
2
普通装修(无地梁)
元/㎡
1250
3
粗装修
元/㎡
1100
内墙抹灰地板硬化、门窗、水电齐全。
4
未装修
元/㎡
900
具主体以上结构。
5
砖瓦房屋
粗装修
元/㎡
700
内墙抹灰地板硬化、门窗、水电齐全。
6
水泥砖屋
粗装修
元/㎡
650
内墙抹灰地板硬化、门窗、水电齐全。
7
泥瓦房屋
粗装修
元/㎡
530
内墙抹灰地板硬化、门窗、水电齐全。
8
砖木房屋
粗装修
元/㎡
650
内墙抹灰地板硬化、门窗、水电齐全。
9
红砖水泥瓦屋
粗装修
元/㎡
650
内墙抹灰地板硬化、门窗、水电齐全。
10
红砖石棉瓦屋
粗装修
元/㎡
550
内墙抹灰地板硬化、门窗、水电齐全。
11
水泥砖水泥瓦屋
粗装修
元/㎡
550
内墙抹灰地板硬化、门窗、水电齐全。
12
水泥砖石棉瓦屋
粗装修
元/㎡
530
内墙抹灰地板硬化、门窗、水电齐全。
13
钢结构房屋
粗装修
元/㎡
150
--
14
铁皮房屋
粗装修
元/㎡
100
--
(二)农业生产用房
序号
拆迁物类型
单位
补偿标准
备注
1
砖混结构
-
元/㎡
250
2
砖瓦结构
-
元/㎡
220
3
泥瓦结构
-
元/㎡
200
4
其他结构
-
元/㎡
180
砖柱、钢柱、石棉瓦或有机玻璃瓦。
5
简易结构
-
元/㎡
160
(三)其他建(构)筑物
序号
拆迁物类型
单位
补偿标准
备注
1
房屋基础
-
元/m³
500-550
钢筋混凝土(在量算房屋补偿时,房屋基础深度超过1.2米才能另外计算补偿,否则不予另外补偿)
-
元/m³
362
砖、片石砌房屋基础(在量算房屋补偿时,房屋基础深度超过1.2米才能另外计算补偿,否则不予另外补偿)
2
畜舍
砖瓦
元/㎡
220
泥瓦
元/㎡
200
3
简易石棉瓦棚
元/㎡
70
4
室外砖砌厕所
无盖
元/㎡
90
瓦盖
元/㎡
135
砼盖
元/㎡
180
5
围墙
红砖
元/m³
474
12 墙 40 元/ m2,18 墙 68元/ m2,24 墙75 元/ m2。
水泥砖
元/m³
366
片石围墙
元/m³
362
泥墙
元/m³
45
6
片石挡土墙
元/m³
362
7
水池
元/m³
260
混凝土结构
元/m³
210
红砖砌体,内外水泥砂浆粉刷
元/m³
170
片石砌体,内外水泥砂浆粉刷
8
地头水柜、水池
元/m³
130
9
水井
无内衬
眼
3000
有内衬
眼
3500
装有手摇把或抽水机
10
机钻水井
深30米以下
眼
5000-8000
深30米以上
眼
10000
11
沼气池
元/m³
600
12
粪池
砖砌家用
座
2500
地头粪池
座
300
13
晒坪
水泥
元/㎡
100
混凝土结构:含石渣垫层厚度在12公分以上)含12公分
元/㎡
80
混凝土结构:含石渣垫层厚度在8-12公分(含8公分)
元/㎡
70
混凝土结构:含石渣垫层厚度在4-8公分(含4公分)
三合土
元/㎡
55
混凝土结构(含石渣垫层厚度在4公分)
(四)坟墓
序号
拆迁物类型
单位
补偿标准
备注
1
坟墓
棺木新坟
座
10000
五年以下
棺木旧坟
座
5000
五年以上
金坛坟
个
5000
-
金坛未下葬
个
4000
-
(五)电力设施
序号
拆迁物类型
单位
补偿标准
备注
1
1 万伏输电线路
万元/公里
12
2
380 伏配送电线路
万元/公里
7
3
220 伏配送电线路
万元/公里
5
4
迁移变压器
元/千伏安
450
5
6-8 米动力水泥杆线
元/根
850
杆线及附属设施
6
10 米动力照明水泥杆线
元/根
1400
杆线及附属设施
7
动力木杆丝
元/根
85
杆线及附属设施
8
照明木杆线
元/根
68
杆线及附属设施
(六)电信设施
(一)市内电缆工程
序号
拆迁物类型
单位
补偿标准
备注
1
架空 100 对
万元/公里
8
2
管道 200 对
万元/公里
10
(二)光缆线路
1
架空 12 芯
万元/公里
5
2
架空48芯
万元/公里
7.5
3
直埋 24 芯
万元/公里
7
4
新建管道布放24芯
万元/公里
11.5
5
新建管道布放96芯
万元/公里
13.85
6
新建管道布放128芯
万元/公里
15.3
注:不在本表范围内的电力、电信设施补偿标准,参考南方电网、电信公司的补偿方案。
六、宅基地的补偿
(一)需要回建的,建房用地原则上由拆迁户按所拆迁的面积自行调剂解决,但不能超过拆迁房屋占地面积。如确实自行调剂解决不了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调剂解决,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及村镇建设规划,并经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不需要回建的,按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七、其他
(一)使用国有农、林、牧、渔场等国有土地的,参照同类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补偿。
(二)对不合法的建筑物、构筑物,不给予补偿。自发布征地启动公告之日起,凡属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抢栽抢种的林(果、竹、苗)木、抢葬的坟墓,不予补偿。
八、本市辖区内其他非城市建设征收集体土地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参照本标准执行。
九、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合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收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合政发〔2017〕9号)终止执行。
内容审核:赵正群律师
来源:头条-广西《合山市更新调整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方案》自2021年3月1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