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傅家桃江拆迁政策,宁波市拆迁政策: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发布时间:2024-08-02 19:53:45 作者:圣运律师

鄞州傅家桃江拆迁政策,鄞州傅家桃江的拆迁政策主要包括拆迁范围与程序、补偿标准以及申请拆迁补偿的流程等方面。以下是结合相关法律知识和参考回答给出的详细解答:一、拆迁范围与程序拆迁范围:鄞州傅家桃江的拆迁工作通常涉及国有和集体土地上的住宅征迁项

一、鄞州傅家桃江拆迁政策

鄞州傅家桃江的拆迁政策主要包括拆迁范围与程序、补偿标准以及申请拆迁补偿的流程等方面。以下是结合相关法律知识和参考回答给出的详细解答:

一、拆迁范围与程序

拆迁范围:鄞州傅家桃江的拆迁工作通常涉及国有和集体土地上的住宅征迁项目,可能包括老旧房、城中村改造、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等。具体拆迁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确定,并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告。

拆迁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拆迁工作需遵循法定程序。包括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告征收范围、土地现状等信息,并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意见。若多数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规,政府应组织召开听证会修改方案。此后,政府组织测算并落实相关费用,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二、补偿标准

鄞州傅家桃江的拆迁补偿标准涵盖安置补偿和经济补偿两方面。安置补偿指提供新的住房安置,补偿标准依据新房房型、面积等确定。经济补偿则基于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值,包括基本补偿、过渡期补偿、搬迁费等。具体标准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宁波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管理办法》以及被拆迁房屋的类型、面积、位置等因素确定。

三、申请拆迁补偿流程

被拆迁人应持有相应产权证明材料,按照《宁波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管理办法》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申请书以申请拆迁补偿。申请过程中需了解拆迁补偿标准及相关流程,确保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鄞州傅家桃江的拆迁政策涉及拆迁范围与程序、补偿标准及申请流程等多个环节,被拆迁人应充分了解自身权利与义务,依法依规进行申请和处理。

二、宁波市拆迁政策?

一、宁波市拆迁政策房屋征迁房票安置主要包括这五类项目:

1.海曙区行政区域内列入年度征收拆迁实施计划的国有和集体土地上的住宅征迁项目。

2.国有土地上老旧房,以单幢房屋为单位,在单幢房屋所有被收购人100%签约为生效条件,启动房票安置;若未达到100%签约,则该幢房屋收购不生效,房票安置终止。

3.已列入城中村改造5年规划但未列入年度计划的自然村或行政村,向房屋所有权人初步意愿征询达92%的,由村、镇(乡)街道两级申请后研究确定。协议签订达100%的安置协议生效。

4.列入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的项目。

5.其他根据实际需要列入的项目。

二、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

三、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5.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三、宁波市拆迁政策

一、宁波市拆迁政策房屋征迁房票安置主要包括这五类项目:

1.海曙区行政区域内列入年度征收拆迁实施计划的国有和集体土地上的住宅征迁项目。

2.国有土地上老旧房,以单幢房屋为单位,在单幢房屋所有被收购人100%签约为生效条件,启动房票安置;若未达到100%签约,则该幢房屋收购不生效,房票安置终止。

3.已列入城中村改造5年规划但未列入年度计划的自然村或行政村,向房屋所有权人初步意愿征询达92%的,由村、镇(乡)街道两级申请后研究确定。协议签订达100%的安置协议生效。

4.列入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的项目。

5.其他根据实际需要列入的项目。

二、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

三、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5.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鄞州傅家桃江拆迁政策最新

鄞州傅家桃江拆迁政策最新消息

桃江村傅家村拆迁

鄞州傅家桃江拆迁政策解读

鄞州区傅家村

宁波傅家村拆迁

鄞州区首南街道傅家村拆迁

鄞州傅家桃江拆迁政策最新消息

傅家镇拆迁

傅家岙村拆迁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内容审核:侯承志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鄞州傅家桃江拆迁政策,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乘车路线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1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