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户口在他村购买房屋拆迁了,宅基地钱到哪里领?,其他省份的户口在其他村庄买房拆迁。宅基地的钱在哪里?: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发布时间:2024-07-31 15:47:00 作者:圣运律师

外省户口在他村购买房屋拆迁了,宅基地钱到哪里领?,对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拆迁时,一般是给予补偿款,再由村民重新申请宅基地建房,但如果纳入城市发展的集体土地,按国有土地规定进行拆迁的,由被拆迁人选择补偿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一、外省户口在他村购买房屋拆迁了,宅基地钱到哪里领?

对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拆迁时,一般是给予补偿款,再由村民重新申请宅基地建房,但如果纳入城市发展的集体土地,按国有土地规定进行拆迁的,由被拆迁人选择补偿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房屋拆迁后,宅基地还在,宅基地还属于村生产队吗?

宅基地是村集体分配给本村村民,用于修建住房的建设用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而村民责拥有该处宅基地的使用权和占有权;像你这种情况,原宅基地上的房屋已经坍塌,只要你还是本村村民,还拥有该处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向本村村委会和当地土地主管部门申请,重新翻建新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房屋拆迁后,宅基地还在,宅基地还属于村生产队的吗?

宅基地是村集体分配给本村村民,用于修建住房的建设用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而村民责拥有该处宅基地的使用权和占有权;像你这种情况,原宅基地上的房屋已经坍塌,只要你还是本村村民,还拥有该处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向本村村委会和当地土地主管部门申请,重新翻建新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我自有宅基地,购买的合法房屋拆迁如何安置?

安置房拆迁补偿项目如下:(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其他省份的户口在其他村庄买房拆迁。宅基地的钱在哪里?

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一)城市市区的土地;(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三)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宅基地拆迁是城中村改造项目,公婆是户主户口在当地她已签字,房屋已拆了赔偿已赔给他了

房屋拆迁安置的补偿纠纷可以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二、外村买的宅基地房子拆迁归谁

农村宅基地一般只能在同村人之间转让,在外村购买宅基地应属于无效的,可以跟拆迁办协商,争取房屋拆迁补偿款

宅基房,也称“小产宅基房,也称“小产权房”,是指农村的农户或个人使用集体、农户或个人所有的宅基地建成的住宅。

严格来讲,农村宅基地是不能买卖的,并且只能在本村内流转,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不属于个人财产,村民只有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因为各种情况,导致农村购买宅基地的情况非常多见,很多人购买宅基地后,遇到拆迁都想知道有没有补偿,法律规定有拆迁就要有补偿,自己属不属于补偿范围内呢,如果不是本村村民购买的有没有补偿,购买房屋是本村流转的也有非本村村民的,还有的是非农业户口的城市户口,由于不符合条件无法过户,大多数只能签订协议或通过第三方中间人作为担保,这种情况遇到拆迁,也是很容易出现纠纷的。宅基地归集体所有,村民只享有使用权,所有权是不能交易的,如果非本村集体成员购买的宅基地,遇到拆迁时,是不予补偿土地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三、其他省份的户口在其他村庄买房拆迁。宅基地的钱在哪里?

法律分析: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一)城市市区的土地;(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三)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其他村庄的人把垃圾倒在我承包的林地上游。我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首先保留证据,再次可以去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村民可以自发组织现场阻拦垃圾倾倒,但一定注意不要暴力冲突,必要时可以报警。农田被非法倾倒垃圾村民可以要求恢复原貌,不能耕种的可以要求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可以诉讼解决。如果破坏了青苗或者庄稼的,根据法律规定,破坏生产经营罪达到五千以上的可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村宅基地,卖给其他村庄的居民,现在想回去,涉及房屋拆迁,诉讼,如何判断

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当事人之间协商解决;请求政府或其他组织调解或者依法进行处理;以及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来进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外省户口在他村购买房屋拆迁了,宅基地钱到哪里领?

法律分析:对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拆迁时,一般是给予补偿款,再由村民重新申请宅基地建房,但如果纳入城市发展的集体土地,按国有土地规定进行拆迁的,由被拆迁人选择补偿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你好,宅基地被占用了,其他人在我的宅基地上建了一个10平方米的小屋

法律分析:在自家宅基地上建房经批准不是违建。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他附属设施,但宅基地使用权人在本村已建房屋的不可以再次建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你好,我是南阳市社旗县村民的老宅基地。危房要拆除。我还说三年内不允许盖房子。我没有住房,也没有在城里买房子。现在在其他地方租房子怎么解决我以后的住房问题?

解决租房问题的办法有:发生纠纷时双方可以先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以交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或所在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解决,投诉未果时当事人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租赁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外地人买农村房拆迁怎么办

老家拆迁户口在外地

外地人买村里房屋被拆

外地人在农村买房子动迁补偿一样吗

外地人宅基地征收能得到安置房

外地户口拆迁补偿

外地人买宅基地建房拆除有赔偿吗

老家拆迁户口在外地

我在外村买房现在要拆迁咋办

外地买房房子拆迁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男方家拆迁了离婚可以分房吗?男方家拆迁离婚女方有份吗,户口在他家: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是否会移交罪犯回本国?,在他国犯罪回国还要受罚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前夫家拆迁了?前夫家拆迁户口还在他家有补偿吗: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男方家拆迁离婚女方有份吗,户口在他家?拆迁离婚女方户口在男方,拆迁有安置房吗: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刘超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外省户口在他村购买房屋拆迁了,宅基地钱到哪里领?,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乘车路线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1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