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和城中村在线,城中村和棚户区有什么区别: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发布时间:2024-07-27 02:48:03 作者:圣运律师

棚户区和城中村在线,法律主观:棚户区是这个城市的外来居民所建,城中村是城市的原住居民。棚户区的拆迁赔偿会少于城中村的拆迁赔偿。拆迁标准以省或市级人民政府公示为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

一、棚户区和城中村在线

法律主观:


棚户区是这个城市的外来居民所建,城中村是城市的原住居民。棚户区的拆迁赔偿会少于城中村的拆迁赔偿。拆迁标准以省或市级人民政府公示为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棚户区和城中村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棚户区是这个城市的外来居民所建,城中村是城市的原住居民。棚户区的拆迁赔偿会少于城中村的拆迁赔偿。拆迁标准以省或市级人民政府公示为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三、城中村和棚户区有什么区别

本文探讨了城中村和棚户区的定义和位置,以及它们土地性质的差异。城中村位于城市化地区,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层数多、层数高,被称为“吻屋”。棚户区位于城乡结合部,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当地户籍居民投资较少,出租房屋较为原始。城中村改造的土地大多建在农民集体土地上,不需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产权证不是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的,因此被称为“乡产权”或“小产权”。棚户区改造的房屋产权一般

法律分析

城中村和棚户区有哪些区别?这两者有什么不同?生活水平差别很大:城中村:由于该地区已处于城市化地区,实际地价很高。为了尽可能提高住房收入,当地户籍所建的出租屋往往是高度拥挤、简陋的楼房,层数多、层数高,其密度被称为“吻屋”。棚户区:城乡结合部,特别是远郊区,由于地价较低,当地户籍居民投资较少,出租房屋较为原始,建筑物较少,往往是棚户区,从而形成了大城市中的“棚户区”“城乡结合部”。作为同样的租客,与“城中村”的租客相比,“外地”租客在这里的居住条件更差。土地的性质有很大的不同:

实际上,城中村和棚户区最大的区别在于各自的土地性质。城中村属于城市的农村,其土地性质属于集体土地!棚户区一般是国有土地。因此,城中村改造与棚户区改造最大的区别在于,城中村改造的土地大多建在农民集体土地上,不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它的产权证不是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的,因此被称为“乡产权”或“小产权”。这种房子对城中村居民本身是无害的,但从外面购买的居民却是忌讳的。因为没有产权,不能出售和转让,所以变得很不可靠。但棚户区改造与之不同,因为棚户区的土地性质是国有土地,这里改造的房屋产权一般是大产权。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许可证和预售许可证也将由国土房管局备案。外来居民在棚户区买房不必担心产权问题。他们可以得到一大笔奖金,这些房子将来也可以出售和转让。

注:

狭义的城中村,是指农村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农民成为居民后仍居住在原来的村庄,又称“城中村”。广义上是指在城市快速发展过程中,与时代发展相对滞后、脱离现代城市管理、生活水平较低的居住区。

棚户区——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高、使用年限长、住房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不完善、交通不便、安全隐患和火灾隐患大、环境脏乱差的区域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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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延伸

城中村和棚户区是城市中两种不同类型的住宅区,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土地性质和房屋产权上。

首先,城中村的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而棚户区的土地性质是国有土地。这意味着城中村土地的权属关系相对复杂,而棚户区土地的权属关系相对清晰。

其次,城中村的房屋产权相对复杂,因为城中村土地的权属关系相对复杂,导致房屋的产权关系也比较复杂。而棚户区的房屋产权关系相对清晰,因为棚户区土地的权属关系相对清晰,所以房屋的产权关系也比较清晰。

综上所述,城中村和棚户区在土地性质和房屋产权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城中村土地的权属关系相对复杂,房屋产权关系也相对复杂;而棚户区土地的权属关系相对清晰,房屋产权关系也相对清晰。

结语

城中村和棚户区是城市中两种不同的居住区域,它们之间有很多不同点。首先,城中村的土地性质属于集体土地,而棚户区的土地性质是国有土地。城中村改造的土地大多建在农民集体土地上,不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因此被称为“乡产权”或“小产权”,而棚户区改造的房屋产权一般是大产权,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许可证和预售许可证也将由国土房管局备案。其次,城中村的生活水平往往比棚户区差,因为城中村的地价较高,房屋密度高、层数多、层数高,而棚户区地价较低,房屋密度低、层数低。最后,城中村改造与棚户区改造最大的区别在于,城中村改造的土地大多建在农民集体土地上,而棚户区改造的房屋产权一般是大产权。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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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吴海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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