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拆迁有什么特点,什么是模拟拆迁: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发布时间:2024-07-15 15:07:31 作者:圣运律师

模拟拆迁有什么特点,1、模拟拆迁主要是在国有土地上的棚户区改造中尝试的。2、模拟拆迁有生效条件和退出机制,即同意改造户数未达到改造范围内总户数90%-100%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终止模拟搬迁。3、将模拟搬迁作为房屋征收的重要环节,在征收决定

一、模拟拆迁有什么特点

1、模拟拆迁主要是在国有土地上的棚户区改造中尝试的。2、模拟拆迁有生效条件和退出机制,即同意改造户数未达到改造范围内总户数90%-100%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终止模拟搬迁。3、将模拟搬迁作为房屋征收的重要环节,在征收决定作出之前,已经开始做征收中的征收要件工作,和法律上规定的程序来了个大颠倒。4、在模拟拆迁中,全部的模拟程序达到征收要件时,征收主体再依法作出征收决定。

什么是模拟拆迁

模拟“拆迁”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城市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就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事宜与房屋所有权人协商并签订模拟“拆迁”协议,当模拟“拆迁”协议的签约率达到一定比例,则开始启动征地的活动。其核心特征是:群众自愿申请(一般可采取政府对拟改造区域发放模拟调查表的方式摸清群众意愿)改造签名率达到相应比例,并在规定时间内模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约率达到相应比例,模拟“拆迁”即转为正式拆迁,模拟“拆迁”协议才产生法律效力;反之,模拟“拆迁”自行终止。

模拟拆迁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1、发布模拟公告:一般是由市、县、区为本次“拆迁”征收主体,征收主体同意后,由市、县、区房管部门组织发布公告。2、调查房屋登记:房屋征收部门对居民的改造意愿进行调查,同时对建筑的权属、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对改造的意愿和调查的结果进行公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管部门提出,同意改造人数未达标,(一般为总人数的90%,各地标准不一),应当终止模拟搬迁。3、初次评估:户数达标之后,改造居民自行协商确定评估机构,协商不成,由改造居民依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确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方式进行确定。4、方案征询:模拟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公示,多数居民觉得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居民参与听证会,依据听证会的情况修改补偿方案。5、签订协议:房屋征收部门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模拟“拆迁”安置协议。6、生效条件:在模拟搬迁期限内,签订协议的户数达标,需将模拟搬迁协议的签订情况进行公示,房屋征收部门申请征收主体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模拟“拆迁”补偿方案即为征收补偿方案,模拟搬迁协议生效并且与征收补偿协议具有同等效力。7、征收决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及时公告,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及救济途径。8、征收评估:最终评估应当视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评估时点,结合市场变换情况,可以重新进行评估,征收评估与初次评估出现差异的,被征收房屋应当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价格。9、征收决定:改造范围内的居民在签约期内仍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产权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征收主体依据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复议又不诉讼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模拟拆迁什么意思

首先要搞清楚的一点是,模拟拆迁这路特殊程序现阶段只能用于旧城区改建类征收项目中,而不是什么征收项目都能用。因为它毕竟从客观上改变了590号令所规定的程序的先后顺序,对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产生了实际的影响。不过在现实中,城市房屋拆迁10起有8起都叫“某某旧城改造项目”,致使模拟拆迁给人一种遍地开花的感觉。《北京市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实施意见》规定,旧城区改建工程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按照“优化征收程序、简化审批手续”的基本思路,坚持“加快手续办理、简化审批要件、下放审批权限、做好政策衔接”的基本原则,在切实保障被征收居民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多措并举加快推进旧城区改建工作。这里的“优化征收程序”即是模拟拆迁所依据的原则。《实施意见》还规定,旧城区改建具体包括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平房区院落修缮、危旧房改造(不含解危排险等紧急情况)、城中村边角地环境整治等项目。也就是说,凡是项目名称是以上这些的,都可适用模拟拆迁程序。

模拟拆迁的协议要注意些什么

1、模拟拆迁的模拟过程不透明,不会对所有人进行公布。也就是模拟拆迁过程中,百姓的意愿到底有多少,有关部门并不会对所有人进行公示。因此,一些居民不明就里,就在补偿协议上签了字。剩下的人眼看没有签字的人越来越少,内心比较着急,也草草签字。因此,从根据你的意愿签字,到逼你签字,很大程度上,还是看当地有关部门的意愿。2、签字的主体不适格。适格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意思是不具备全部或者部分签字的资格。模拟拆迁上有很多时候都是投资方来进行签字,而并不是行政部门。因此,在很多时候被看作是民事协议,在后期进入实质拆迁阶段的时候,往往不具备相关的法律效力。如果拆迁方不承认相关协议的效力,很有可能让被拆迁户陷入被动。3、实践中,模拟过程中,就已经开始实际强制拆除了,只要签了模拟协议就等同于实际征收了。所谓的模拟搬迁和征收的有机结合是一句空话。4、在实践中,征收部门或确定的项目主体,出于利益考量,并不会真正告诉拆迁户所签订的协议是模拟的。往往协议签订了,正式的征收决定间隔很久也未作出,导致征收评估结果与初次评估结果出现重大差异。被征收人无法接受按初次评估结果作为补偿条件,矛盾再次爆发。

拆迁模拟协议时效是多久

拆迁协议诉讼时效:《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该内容由 曲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二、模拟拆迁的特点有哪些

模拟拆迁的特点有:

1、模拟拆迁主在国有土地上的棚户区改造中尝试;

2、模拟拆迁同意改造户数未达到改造范围内总户数90%-100%的应当终止模拟;

3、模拟拆迁全部的模拟程序达到征收要件时征收主体可以依法作出征收决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没有身份证可以离婚吗?只有户口本

法律分析:模拟“拆迁”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城市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就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事宜与房屋所有权人协商并签订模拟“拆迁”协议,当模拟“拆迁”协议的签约率达到一定比例,则开始启动征地的活动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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